五嶽散人:政府為啥出錢讓人告自己

五嶽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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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成都出了件奇事。當地政府強制拆遷以後,與被強制者協商不成,大方的掏出十萬元請被拆遷者到法院告自己,還免收了訴訟受理的費用。這種匪夷所思的新聞居然能夠出現,讓人覺得自己確實生活在一個神奇的地方。
  
  而細讀新聞就會發現,這也不能怪成都有關部門浪費公帑或者誇獎他們為了進行公民普法教育而鼓勵「民告官」。蓋因拆遷協商不成,那兄弟實在是有點一根筋,認準了自己沒錢打官司,就是有錢也打不贏這個理兒,然後準備炸了有關部門。甚至拿出拆遷給的錢買了車,準備製造一下交通事故。據說這兄弟已經掐算好了各種因素,有關部門也知道他打算這麼幹,但就是拿他沒辦法——在這裡倒是應該誇獎一下現在的法制觀念確實是有進步的,至少不會因為他有這個念頭就直接抓他進去。不過我倒是懷疑確實這兄弟是把對方給嚇壞了,怕將來他出來以後做出更可怕的事情。
  
  您看,要是政府給錢找人告自己是出於這麼個原因的話,我是不敢把其意義歸結到親民與法制建設教育之類的科目裡面去,這完全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嘛。傳說中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現在懸在了頭上,花點錢走正常途徑恐怕也是保命的不二法門。
  
  問題有兩個。其一,這錢恐怕是公款吧。轉了一圈以後,政府不但擔心害怕不說,還要借錢給人家來告自己。我們知道,訴訟這事兒耗時費力不說,政府輸了賠錢也不說,萬一政府贏了,這位仁兄不知道對於法官的公正度是否有個正面的判斷。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估計還是個炸藥包,如果是肯定的——這事兒我不信,不然他早就去告了,也不會說出「民告官」沒有信心這種話。前期的處理不好,最後付出更多代價已經成為某種常態,倒霉的是那些納稅人的血汗錢。
  
  其二,為什麼總是要出到這種手段才能解決問題?我們知道,一直以來告御狀就有滾釘板一說,那是說民間想要申冤的話,其代價是頗為高昂的。但就是這種高昂的代價,才是很多部門能夠放心大膽的侵害百姓利益的原因,而且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問題是您不能總指望碰到打掉牙齒吞落肚的良民吧?這個從概率上也是說不通的嘛。結果碰上這種硬茬子,只能出公款請他來告自己了。
  
  而老百姓誰不想好好的生活呢?弄出個「吾與汝攜亡」不是什麼好事兒。可是,往往不到這個地步,就是有人能夠不把老百姓的利益與訴求放在心上。這個倒也不能全怪他們,畢竟他們在其漫長的職業生涯裡很難碰到這樣的人。當然,這次碰上算他們倒霉,傻眼了吧。
  
  這個倒不是我在幸災樂禍,其實作為一個同樣普通的老百姓,即使寫著這些看上去調侃的文字,心裡感到的也是一絲一絲的寒意與悲涼。當一個社會中,普通人必須要走到這一步才能為自己討到一個可能的公正之時,每個人都應該捫心自問:我們為了平靜的生活,到底應該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才是足夠的?
  
  這個代價是我們支付不起的,也是我們不應該支付的。匹夫之怒、流血五步,這種景象或者這種威脅,不該出現在現代社會裡。我想,這件事最該深思的是某些掌握政柄者,那把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是用細若游絲的民意之發吊住的。@(//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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