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2日訊】為什麼說楊佳沒有母親,沒有生殖器呢?
有一個哲人講了一句名言,我想很多人都知道這句話:「存在就是被感知」,即一樣東西之所以是存在的,是因為我們能感覺到它。這很容易明白。
但現在大家不明白的是:自從楊佳案發生後,楊佳的母親卻莫名其妙地失蹤了,楊父找不到她,楊家親人都找不到她。(剛在網上看到新聞,說有楊母的消息了,是公安系統綁架了她與下文相符)
然而奇怪的是,楊佳的一審辯護律師謝有明卻是楊母聘請的,即楊母跟一審律師應該有過接觸。而謝有明是上海地方政府的法律顧問,他接受楊佳案件應該是通過上海警方與楊母取得的聯繫。但是,楊父等楊家親人向公安追問楊母的下落,北京的一些律師甚至向有關公安司法機關舉報謝有明有綁架楊母嫌疑的情況下,上海公安、謝律師就是隻字不透露楊母的消息。後來,有人認為她「被自殺」了。
楊佳的母親,一個無罪無辜的人,沒有被關押的理由,也沒有被告知被關押,到這個時候,楊佳找不到其母親了,楊父等楊佳親人都找不到,好像是被無形的什麼東西吞掉了,所以可以說「楊佳沒有母親」,不存在,無法被外界感知。
本來,天然地講,楊佳是有母親的(不然楊佳從哪裏來?),但到了這個時候,楊佳擁有母親這天然的權利被吞噬了。
2)
再說楊佳的生殖器,有傳言說楊佳殺警是因為生殖器被打壞了,向上海公安索賠又得不到可接受的滿足,所以憤而殺警。(在中國,百姓沒有耳朵、沒有眼睛,所以沒有獲得真相的權利,只有傳言也是很無奈的事了)。
這裡暫且不去討論是生殖器被打壞,還是身體的其他部位被打傷,但從警察願意賠償這個角度來說,肯定是身體受傷害了(有說法是警察願意賠償,但離楊佳的要求差得遠沒談成),本文就暫且以「生殖器」來代表被打傷的身體部份吧(因為有過生殖器的傳聞,所以用它來代表)。楊佳說「七、八個警察把我摁倒在地,圍著我拳打腳踢」。公安雖沒有承認,但有沒有打人在此不討論了,光從今年報導的事件看,官員、警察、城管打傷打死人的事多了去了,這都已經成了常識了,身邊所見所聞也是如此,楊佳的行為引起廣大民眾共鳴獲得了廣泛支持,顯然也說明大家具有相似的經驗和認識。
回過頭來,怎麼說楊佳沒有生殖器呢?本來他的生殖器長在他身上,但到了警察局那個地方,警察就沒當那個東西是楊佳的了,警察可以隨便對他生殖器愛幹什麼幹什麼,想打就打,所以說,楊佳沒有生殖器,在這個國家某個無辜的時間地點,長在楊佳身上的生殖器不屬於楊佳的了!
說到這裡,有人說楊佳騎車不乖乖地配合檢查,是有錯在先!可不能這樣說!從孫志剛案等等可看出,警察總是高高在上,敢說一句「我沒帶暫住證,我為什麼要帶暫住證」就十有八九要挨打的了,其實公民有沉默的權利,有質疑的權利,有不乖不順從的權利(不順從可不是違法),這些不是被打的理由,但警察常常動不動就打人,事實上,大多數中國公民在面對公安警察時有恐懼感。
3)
有人問我,警察打人的事情發生了,那該怎麼辦呢,是不是有好一點的途徑來解決呢?很可惜,在中國,沒有。楊佳曾找上海公安索賠,但沒有得到合理的「說法」 。楊佳生活在政治中心北京,從文革、到六四等,對共黨政府的真面目早已瞭解了,而母親的上訪經歷使楊佳對中國的公安、司法、政府方面的黑暗有著深刻的體會,不過,楊佳還是希望從輕處理,於是索賠,與上海公安交涉,但結果卻讓楊佳徹底地絕望。在自我辯護時楊佳說:「我認為我是無罪的,是他們先打人,我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而是(警察)一級級地侮辱我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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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楊佳個人來說,他應該是個正直善良而且自尊心比較強(算得上良好市民的)、但一旦被欺負侮辱就沒那麼容易罷休的人,另外,很久沒有工作,少了與社會廣泛的交流和牽掛可能使他對被欺負的事件更難以釋懷,更容易走上了暴力反抗欺壓、維護尊嚴的華山一條路。
5)
有人說,楊佳殺的警察並不是打楊佳的警察,所以他們是無辜的。不能這樣說,中國的警察、城管等已是一個整體,他們人人相護,凌駕於百姓之上,觀念和行為都不是為百姓服務的,是為他們的上級官員服務的,當權的要獲得特權和特殊利益就必然會與百姓的普通權利和利益起衝突,警察、城管等也必然與百姓有衝突,他們自然地養成了做惡狗的習慣,雖然他們野蠻行為中遇到的多是逆來順受的順民大多數時候是沒有亂子的,但難免遇到個別不好欺負的就成了案件,露出冰山一角。被殺的警察即使沒有打楊佳他們也不是無辜的,一來他們打人的時候往往會幾個人一起上,壓根就沒打算讓你認出來是誰打的,也不會有警察站出來指證誰打人了而是相互袒護著,老百姓也不得不把他們作為一個整體、一個群體來對待,確實他們就是一個整體,打楊佳的是一個團體,楊佳也明白他面對的是一個團體,他無法去區別個別人,也無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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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楊佳失去了理智。我不認為是這樣,可以說楊佳是理智地殺警、抗暴,人的尊嚴是人的根本,是生命的意義,一個人在面對失去尊嚴地生存時,選擇不畏死的抗爭其實是一個理性的思維過程。尊嚴被踐踏的楊佳想要一個說法而不得,平時與人相處友好的楊佳卻用心地準備著殺警並付諸行動,這其實不奇怪,這過程符合生命的邏輯。[注1]
與批評楊佳失去了理智相反,楊佳的行為卻表現出英勇品格,抗爭是合乎生命的道理的,但很多人卻選擇沒有尊嚴地生存,事實上中國百姓大多數人歷來的這種選擇,反而讓自己付出了更大代價,比如:1957年不拚命反抗公社化試驗,付出了幾千萬生命的代價,沒死的人也慘被摧殘,不抗爭言論不自由,真正的地震專家的預報就不能及時傳達百姓知道,不反抗政治不民主,地震預報就掌握在政治領導手裡,所以會有唐山、汶川居民生命的慘重代價,不盡力反抗腐敗,建造的學校就不能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
看看時有遊行示威新聞的英美法等民主國家,再看看他們的生活水平,可以說在人民能自由抗爭的民主國家裏人民過著更幸福。可不是嗎?看看那些常在檯面上唱「 愛國」高調的官員和明星,還有幾個全家都是中國國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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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示我為被那幾個被殺警察的親人想想,感受一下他們的痛苦,誠然,我為生命祝福,並不想看到生命被毀滅,但我更希望大多數人的生命得到保障。一條條傳出的其實是冰山一角的鎮壓百姓、派出所裡打死人、官員寶馬車撞死人、官員掐住小女孩脖子的新聞,再加上身邊的耳聞目睹,這個政黨這個政府讓人感到恐懼!威脅百姓生命安全的恰恰就是他們!說實在的,如果我跟楊佳在一起,我不會害怕,但要是跟官員、公安、城管在一起,我害怕。
楊佳殺警行為提示了他們:如果踐踏普通百姓的生命尊嚴,是要付出代價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楊佳是個英雄!而那幾個被殺警察的親人們的痛苦,與公安們城管們加給百姓的痛苦而言,實在微不足道了。如果他們的痛苦能引起一些思考,那倒是有著意義。
8)
我為什麼為楊佳辯護,其實很簡單。生命總是為自己著想,我也一樣,我是一個自私的人,誰能帶給我好處我就為誰辯護,因為我是為自己辯護,公安們城管們給我恐懼感,楊佳警告他們對百姓生命放尊重點不然會遇到要理不要命的,楊佳讓他們收斂點,我的安全感就多一點,所以我為楊佳辯護,他是為自己普通的尊嚴抗爭,我是他代表著的普通百姓中的一員,他代我抗爭著,是我心中的英雄!
9)
我以「楊佳沒有母親也沒有生殖器」作為本文的題目,意在點出,在這個國家中,我們普通老百姓沒有尊嚴的悲慘的生存狀況,生殖器天然地長在我們身上,警察卻可以隨便擊打,手和腳天然地長在我們身上,卻被別人禁錮著(就在此時我的手拿著筆寫一些很自然真實的內心感受,我卻承受著恐懼!),眼睛和耳朵長在我們身上 ,卻不得不按別人的指令來視聽,嘴長在我們身上,卻被禁止了說我們自己的話(從那些現在還在被毒奶折磨的嬰孩和母親,索賠卻又被拒絕立案的事件中,你能否明白,在中國,有法律,可你並沒有一張可以講話的為自己辯護的嘴!)。
母親天然地與我們的生命相連,但某些時候,卻被無故拘禁,卻被無情地剝離親情!
現在楊佳案一審二審了,但沒有當初打楊佳那些人被追究的消息,楊母被無故拘禁,為什麼怎麼樣,沒有相關消息也沒有說法,似乎這個政府要告訴我們「他們的生命尊嚴不值一提」!我不由得想到了兩個恐怖的字眼「公有」、「共產」,這真的讓人起雞皮疙瘩!
我認為看來事情遠沒有結束,楊佳給了他們一個「說法」,但他們還需要給全國百姓們一個說法。
10)
想著楊母,我想起我遠方的可憐的老母親,幾年前我靜靜地聽她講了好多1957年後的一些事,她已經飽受了這個政權帶來的苦難,此時我不禁要問:這個國家何時能保護一個普通的母親?
想著楊佳生殖器的可怕遭遇,我看著自己可憐的生殖器,某一天,它也許像楊佳一樣無辜受傷害,估計那時我沒有楊大俠的勇氣,但是,我的生命雖然弱小,尊嚴卻是神聖的,我沒有楊大俠的刀,我就用我的筆作刀吧,就算它可能無力保護我,但至少我要寫下尊嚴的宣言!
11)
雖然,公安對楊佳的生殖器視若無物,根本不把它當是楊佳的,但它天然地長在楊佳身上,其生命屬性誰也不能否定,你侵犯它,它必然會反抗(即使是不反抗的順民,其心裏也不會服氣的)。楊佳說「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這 「說法」是什麼?其實是:你當我沒有生殖器(你沒看到生殖器與我的生命我的尊嚴相連),我就告訴你「我有生殖器!」
12)
需要說明一下,本文是適合每一個人閱讀的,也適合於廣大官員公安們。請廣大官員公安們不訪把它看作是生物學講義來讀:生命是自主的,生命是有尊嚴的,生殖器、手腳、眼耳口鼻等與大腦相連著,組成了一個整體,天然地自主地受相連著的大腦控制,而不是受你們的腦袋控制,如果你侵犯了他們任一部份,他們會受他們的腦袋控制而反抗,而不會按你們的想法選擇安靜。
這樣的一個說法,是每個老百姓希望你們明白的,其實是純生物學的,廣大官員公安們在管理執法過程中需要給百姓們這個說法,不然,老百姓「就給你一個說法」 !
13)
聽說余傑寫了篇《莫將罪犯當英雄》,明確楊佳為罪犯。(我沒有讀余傑的文章,說實在的我現在沒有時間讀他的文字,看到有批評者說余傑將楊佳比作希特勒,我知道了個主旨也就夠了)難道他把讀者群定位為古代被閹割了生殖器的人?難道他看不出抗爭其實是有生殖器的人性覺醒的現代人普遍的性格特徵?
14)
看到有一則新聞《支持楊佳死刑 中共法學泰斗險被砸雞蛋》[注2]
我要問問,「中共的法學泰斗」江平是誰的「法學泰斗」?顯然他是共黨的而不是老百姓的,這樣的所謂的「法學家」,佔了「泰斗」的位子,用老百姓的淚水和鮮血以及共黨的謊言來塗抹「法律」,他可曾在「法律」中為普通百姓寫下了「尊嚴」 兩字?!他都已經是「泰斗」了,可老百姓怎麼還活得如此沒有尊嚴?!
在我眼中,楊佳更適合做「法學家」,他用快刀和抗暴壯舉寫下了老百姓的「權利法案」!
如果「法律」不能維護一個普通公民的尊嚴與權利?讓警察–所謂的「執法者」 隨意侵害公民而不受追究,它如何有資格去追究楊佳為討回尊嚴的殺警行為?!
黑眼睛 2008.11.10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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