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4日訊】江蘇省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因受賄1億多元人民幣,日前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據新華網報導,姜人傑在擔任蘇州市副市長期間,分管蘇州城建、交通、房地產開發等領域,同時兼任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常務副總指揮、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蘇州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等職。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間,姜人傑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蘇州鼎立物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顧某、蘇州市華業百福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蘇州易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某、蘇州天熹房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林某某、蘇州市友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凌某某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0867億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
此案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交由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於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對被告人姜人傑提起公訴。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姜人傑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後,姜人傑提出了上訴。
姜人傑是從2001年起擔任蘇州市副市長的。但自從2004年7月7日,在蘇州舉行的世界遺產大會結束之後不久,姜人傑就從公眾的視線中消失了,
與其巨額貪污的現實明顯不符的是,在蘇州的一般市民眼中,姜的形象一向比較正面。認為這位副市長「很和善」、「不急不躁」、「親和力很強」。姜人傑曾到電台直播間,專門就蘇州市政建設問題和交通問題與司機們聊天。
姜人傑任期3年來的主要工作重點,人們自然想到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姜人傑將此看成百年一遇、千載難逢的機遇。儘管世界遺產大會只開10天,但是蘇州總投資預算達到了100億元。
據知情人士透露,房地產業界很多人對姜的印象並不很好,說他經常會「干預」一些市場交易。
此前,一名知情人士透露了姜被雙規的偶然因素:「實際是姜的兒子害了他。姜的兒子開了一家拍賣行,由於某些做法開罪了其他同行,所以姜遭到舉報,說他挪用了公款。案子是由中紀委直接查下來的,姜的兒子也被帶走了。」
據稱,姜是在批示兩片土地轉變用途(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的過程中,涉嫌收受 了商家數千萬元的好處。因為將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價格可以相差10倍甚至20倍以上。蘇州工業園區工業用地的價格目前在每畝15萬元左右,而商業用地則可高達每畝300萬元以上。伴隨工業起飛,蘇州大部分土地是以工業用地批出,但隨著近幾年房價飛漲,有些地方又成了商品房俏地,於是有人就想轉變土地用途,改建商品房。但原則上講,土地用途不能輕易轉變,除非政府特批。而這個特批的權力,就掌握在主管房地產開發的副市長姜人傑手上。
姜人傑的案例同近日被判死緩的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有些雷同。劉志華曾任北京市2008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奧運場館及北京市奧運期間上千億美元的基礎建設。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被指控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巨額非法利益,濫用職權為其情婦承攬工程。有消息稱,劉志華包養多名情婦,此次出事可能因為情婦爭風吃醋所致,是其一名情婦向北京市委和中央有關高層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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