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陳蘇2008年10月21日香港報導)中國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楊佳死刑的終審裁定。一些中國學者、記者、律師和中國公民發出建議書,呼籲中央政府干預,特赦楊佳。
中國藝術家艾未未、經濟學家茅於軾、法學家于浩成、作家戴晴、學者張祖樺、夏業良、律師李蘇濱、江天勇、記者王衛星、馬蕭,以及包括教師、學生、農民、工程師、設計師、攝影師在內的各界人士共44人,星期一簽署了一份“關於特別赦免楊佳先生的公民建議書”。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0月20日駁回楊佳提出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這是楊佳案的終審判決。上海法院認定,北京人楊佳,今年7月1日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大樓內,殺死六名民警,傷四人。9月1日上海第二中院一審判處楊佳死刑,楊佳不服提出上訴。
楊佳襲警案二審律師翟建雖然沒在建議書上簽名,但他對美國之音表示,他也贊同特赦楊佳,因為這符合他一貫主張的中國要走上廢除死刑的道路。同時他認為,楊佳案客觀上具有特殊性。
他說:“以前我們更多地強調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但是我覺得楊佳案也許有民憤的問題,如果說,殺了6個警察,這6個警察都是無辜的,如果不執行死刑,對整個警察隊伍來說,他們的感受是甚麼。但是回過頭來說,我們客觀地看到,如果這個案子執行楊佳死刑的話,可能還有引起一定的民怨。”
翟建律師說,終身監禁實際上並不見得比死刑懲罰來得要輕。翟建說,在他跟楊佳見面時,楊佳曾明確表示不願坐牢。翟建說,死刑可以把殺人犯個體消滅,一了百了。但是,如果不殺他,他才有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有機會懺悔。
*艾未未第一個簽名*
建議書籤名人第一位是中國著名藝術家艾未未。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他們之所以向中國政府提出特赦楊佳,首先是因為特赦可以顯示一個社會能夠理性、人性地看待死刑。此外,艾未未認為上海司法當局在處理楊佳案的過程中嚴重違反司法程序。他說,這使得楊佳案不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而上升到關係到中國每一個人的極具影響力的社會事件。
他說:“司法程序關係到中國的法制建設,關係到中國改革開放幾十年後司法環境和社會穩定的一個最重要的條件。沒有一個很好的司法程序,改革成果將不復存在。”
這份建議書對遇難的6名上海警察表示哀悼,同時也對中國法治和文明進步、對楊佳在案發後受到的極為不公正的司法待遇也表示深切關注。建議書籤名人之一是北京憲政學者張祖樺。他對美國之音講述了建議書提出的五點特赦楊佳的理由。
他說:“今年是世界人權宣言公佈60週年,這是第一。第二個意義是法律制度關於對死刑犯的特別赦免。建議書上也提到,過去中國實行過7次特赦,但是都是對所謂的戰犯,沒有給予普通公民。所以最年來不斷有學者提出應該有特赦制度,特別是對死刑。既然一時不能廢除死刑,就應該對死刑犯,特別是對這些有很大爭議,而社會上普遍關注,會影響到社會和諧穩定的這些被判的死刑犯應該實行特赦。”
*改變警察國家形象*
張祖樺說,特赦楊佳的理由還有,國內外普遍存在對楊佳案審判程序存在明顯不公的質疑;中國歷史上長期有“留養承嗣”的制度,有在重大節日對死刑犯實行特赦的人道文明傳統。他說,楊佳是獨生子,兩代父祖輩要靠楊佳養老送終。最後一點理由是,中國需要改變“警察國家”的國家形象。
張祖樺說,貴州省委書記也承認,翁安事件很大程度上是警方濫用警力引發的。最近哈爾濱發生了6名警察打死一名青年的事件,凸顯了警察與民眾的緊張關係。
楊佳的二審律師翟建說,楊佳二審的死刑判決是立即執行,現在在等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對楊佳死刑的的核准。他說,按照他的辦案檢驗,一旦核准通知書下達到地方法院,死刑一般在一週之內執行。
關鍵詞:張祖樺,貴州省,翁安事件,哈爾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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