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8日訊】最近中共中央開會,通過了一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決定。文件還沒有公佈,不過事前已經盛傳,將給農民以土地使用的「流轉權」。有人評價極高,稱之為「新三中全會」和「新土改」。
「 耕者有其田」,即實行土地歸農民的私有制,這個主張屬於孫中山,不屬於毛澤東和共產黨。但是曾經有過一段時間,國共兩黨對此都不持異議。大陸搞得早,在暴風雨中土改,給數以百萬計的地主戴上「帽子」,殘酷鬥爭,無情打擊,踏上一隻腳進行專政。台灣不同,它以和平方式進行土改,土地私有制穩定至今,經過幾十年考驗,證明是成功的,有利於台灣的經濟起飛和政治民主,有利於台灣的存在和發展,也有利於國民黨的存在和轉變。毛澤東之所以急如星火搞土改,不是出於本心,而是一種策略,是為了和國民黨爭奪農民。所以土改之後,接二連三,合作化,公社化,終於達到目的,全部剝奪了農民的土地私有權。剝奪農民後的土地制度,到底算一種什麼制度?人人清楚,但又人人不清楚。照我看,應該老老實實承認,它實質上是一切土地歸各級官員和官府支配的土地官有制。
理論作弄人。七八十歲以上的老人都知道,共產黨曾經這樣教導說:中國的根本問題是農民問題,而農民的根本問題是土地所有權問題。說得好極了。共產黨確實從來沒有說過要搞土地官有制。可是共產黨在全國範圍內所實行的,恰恰是土地官有制,這個制度,沒有為農民,也沒有為中國帶來幸福和進步。
八十年代初的農村改革,廢除了毛澤東創造的人民公社集體勞動集體分配的制度和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當時能夠做到這一步,已經很不容易了。但土地官有制沒有來得及廢除。農民對土地,只有不穩定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無法抗禦官商聯手侵犯,結果農地面積大幅度減少,全國生態環境不斷急劇惡化。
在土地問題上,五十年了,中共是欠了債的,它欠了全國農民一筆天大的債。這次全會,沒有廢除土地官有制,沒有實現土地的農民私有制,使農民,也使國人,大失所望。中國早就不再是毛澤東設計出來的那個中國了。中國已經有了《物權法》。資產者的資產,知識份子的知識,工人的勞動力,在中國都可以私有,可以形成為某種市場;唯獨農民的土地不准私有,沒有土地市場。由全國人民(包括農民)的血汗聚集而成的大大小小的國有企業,早已被堂而皇之「 改制」為私有財產,唯獨農民耕作的土地不得成為私有財產。共產黨員可以擁有操縱國計民生的億萬資產,唯獨普通農民不得佔有自己耕作和經營的土地。這算什麼 「解放思想」?這就叫做「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共產黨當年靠農民起家,獨獨對待農民如此苛刻。中國特色的城鄉二元結構,現在到底算是在破除,還是準備繼續奉行下去?請問,按照鄧小平理論,還應該繼續奉行多久?按照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還應該繼續奉行多久?按照科學發展觀,又應該繼續奉行多久?是30年不變,還是70年不變?準備再用幾個三中全會,才願意把欠全國農民的債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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