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李肅2008年10月14日華盛頓報導)中國山西婁煩尖山鐵礦特大傷亡事故經過50多天的隱瞞,終於被記者揭露出來了,但是這則新聞和三鹿毒奶醜聞的新聞的曲折經歷引發中外新聞界的萬千感慨。在這次《對比新聞》節目裡,我們來對比一下。
*各地多次瞞報事故*
新華網10月7號報導:“中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7日說,山西婁煩尖山鐵礦“81”特大排土場垮塌事故不排除有瞞報問題,……事故調查組已把是否存在事故瞞報作為重要調查內容。”
人民網10月7號報導:“據河北省代省長胡春華介紹,李家窪煤礦長期無證非法生產。7月14日發生爆炸後,業主和縣、鄉政府串通瞞報事故,性質十分惡劣。”
新華網10月8號報導:“今年9月5日至15日,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新生兒科先後有8名新生兒患者死亡。事故發生後,醫院未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媒體是“傳聲筒”?*
中新網10月8號的一則評論說:“這樣的新聞在大陸早已屢見不鮮。”這篇評論指責中國媒體不敢報導真相。評論說:“在官方一再要求各地信息公開(並在5月1日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強調地方政府不准干涉媒體對突發事件報導的今天,倒是一些媒體的反應顯得縮手縮腳、瞻前顧後起來–幾乎所有的瞞報事故總是在官方高層介入後,真相才大白於天下,而鮮有媒體勇於獨立調查揭露出來,媒體最擅長扮演的似乎只是一個『傳聲筒』作用。”
*網頁打不開或被刪除*
但是新華社下屬的《瞭望東方週刊》記者孫春龍和特約撰稿人王曉應該知道不當“傳聲筒”之不易。
《中國青年報》10月9號的一篇文章說:“這是一場對真相的封鎖與反封鎖的較量。先是當地政府千方百計阻撓記者的採訪。”“然後是有關部門對已經發表的文章進行封殺。8月底,《瞭望東方週刊》記者孫春龍和特約撰稿人王曉發表了《婁煩:被拖延的真相》。”“文章發表後,被很多網站轉載,但所有轉載文章的網頁都打不開了。”
《南方都市報》10月9號對孫春龍的採訪報導說:“9月15日,他在自己的博客裡貼出了《致山西省代省長王君的一封舉報信》。”“到了9月19日,孫春龍自己博客裡的舉報信也被刪除了。”
*權力干預新聞*
《揚子晚報》10月9號的一篇評論說:“王曉曾以舉報人的身份向安監總局進行電話舉報,安監總局卻堅持以山西省上報的數字為準;婁煩縣委宣傳部再三叮囑記者不用去現場採訪;孫春龍和王曉采寫的文章《婁煩:被拖延的真相》……傳真並快遞給安監總局,結果又被轉交給山西省政府,由當地政府查處。”
北京大學教授楊風春在《新世紀週刊》10月7號的採訪報導中說:“很多時候輿論不能報導,消息不能傳遞,因為被封殺和過濾掉了。”“我們的輿論受到高度的監管控制,在網上發個帖子也要經過過濾等等。”
《鄭州晚報》10月9號發表的一篇文章說:“記者不發表文章,而通過網絡進行舉報,這是權力干預新聞的惡果。”“權力干預新聞往往會採取如下舉措:首先是封鎖消息,拒絕記者採訪甚至收買記者;其次是百般阻撓,甚至是威脅恐嚇控制記者;當新聞報導之後,或通過私下收買媒體,或通過權力部門施壓,阻止新聞刊出;萬一新聞發出,則封鎖網絡。”
*當地政府“危機公關”*
人民網10月8號發表的一篇文章問道:“相關網站為何屏蔽《婁煩:被拖延的真相》一文?是否與當地政府展開的緊急『危機公關』有關?在此過程過中,存不存在某些未必見得陽光的交易?”“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千方百計封殺網上轉載的關涉當地政府工作的負面新聞,幾乎成了一種普遍現象。……其運作套路大體有三:一是宣傳主管部門明令禁止本地媒體將重大批評報導『端』到電子版上,以免網站競相轉發,『有損地方政府形象』;二是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主動與各大門戶網站套近乎,或找上門去聊表『敬意』,或盛情邀請總編、主任『下去指導工作』,以便對方關鍵時刻網開一面;三是動員本地企業到某些知名網站去做廣告,以經濟利益為誘餌,與網站建立互惠互利的所謂『戰略夥伴關係』。”
*責任心不強還是受到壓力?*
《齊魯晚報》和《瀟湘晨報》10月9號刊登的一篇文章說:“許多記者都到婁煩去採訪此事,但是都沒有發表報導。這一連串事情值得人們深思:究竟是個別媒體責任心不強,還是受到某種壓力?”
《新京報》在採訪孫春龍時,他說:“在現場的時候,家屬對我們充滿期待,他們真的沒有辦法,只有通過記者這條路了。同時也不理解,為甚麼這麼多記者來,沒有一個報導出來。是不是拿了錢了?”
《南方都市報》10月9號對孫春龍的採訪報導說:“當時採訪,讓他感觸最深的就是很多死者家屬對記者的不信任的眼神。”他在說到其它網站轉載的自己的稿子都被刪除時說:“地方政府肯定公關了。”
*驚動總理 查出真相*
最後,由於中國總理溫家寶在網上看到了孫春龍的舉報信,並且批示要進行核查,這起事故終於從“自然災害”變為“重大責任事故”。
《揚子晚報》10月9號發表一篇評論說:“如果不是博客海洋中的一滴水偶然驚動了總理,那麼,山西婁煩尖山鐵礦“81”事故,被瞞報謊報的真相,至今還可能沉在深淵。人民生命關天的大事,百姓財產安全的大事,難道一定要驚動總理才行?”
*南方週末不敢報三鹿醜聞*
不過,孫春龍和王曉應該知道自己是幸運的。他們的報導畢竟在《瞭望東方週刊》發表了。相比之下,有關三鹿毒奶粉醜聞的報導就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了。
“記者無國界”組織秘書長朱利亞德10月8號在加拿大《溫哥華太陽報》發表的文章說:“早在7月,調查性週刊《南方週末》的一位記者就獲得了可靠信息,發現大批與三鹿奶粉有關的新生嬰兒住院。但是他的編輯由於擔心報復而決定不發這篇報導。結果,中國只能等到北京奧運會以後,直到9月初,才有另一家媒體敢於發表這個爆炸性新聞。”
香港大學研究人員班杜爾斯基10月7號在《華爾街日報》上發表的文章說:“這個問題6個星期後曝光以後,《南方週末》一個主要編輯在個人博客上透露,這個有關毒奶粉的報導當時被有關當局壓下了。”
*奧運期間壓制負面消息*
英國《電訊報》9月25號報導說:“在三次會議上……三鹿公司告訴石家莊市政府官員這場危機的程度。出席會議的包括中國國家產品安全監督機構,國家質檢總局在當地的代表。”“中央政府下令在同一個星期開幕的奧運期間壓制『負面消息』,包括會造成恐懼的健康方面的消息。……當局也表示擔心給『社會穩定』造成影響。”“這些會議的細節第一次證實,掩蓋真相是有意安排的,而非官僚遲鈍造成。”
三鹿公司顯然清楚中國的政府有能力控制新聞界,於是才像《人民日報》10月3號報導的那樣,在8月2日“請政府加強媒體的管控和協調,……避免炒作此事給社會造成一系列的負面影響”。
“記者無國界”組織秘書長朱利亞德在《溫哥華太陽報》上說:“中國政府怎麼會再一次把控制新聞和信息置於保護公民健康之上呢?企業,包括一些外國企業,怎麼會把這麼大的醜聞保密這麼久呢?中宣部……在北京奧運前夕向中國媒體發出的一個21點指示,詳細列舉了禁止報導或者限制報導的題目。其中第8點明確地說:『所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題目,例如可以致癌的礦泉水,都不得報導。』”
*將公眾憤怒引向地方官員*
英國《經濟學家》網站10月8號發表的一篇文章說:“為了改善政府對危機的處理,中國政府還實施了一系列新法律和規定,包括去年通過的緊急事務應對法律和今年5月生效的一部旨在使政府信息更加開放的法律。但是今年發生了一系列危機事件,從1月的雪災,到3月的西藏騷亂,再到9月出現的毒奶粉醜聞,顯示政府的反應仍然遲鈍,官員們還像過去一樣堅決向上司和公眾隱瞞基本信息。”“保守派的堡壘,共產黨權力巨大的宣傳部仍然是變革的阻力。……中宣部謹慎地確保國家控制的媒體將公共憤怒引向地方官員,而不是中央領導人或者共產黨本身。”
*外媒報導掩蓋三鹿醜聞*
我們的《對比新聞》顯示,對掩蓋三鹿醜聞的報導基本來自外國媒體。香港大學研究人員班杜爾斯基在《華爾街日報》上說:“自從這個醜聞曝光以後,對壞消息的壓制一直在繼續,在某種程度上更嚴重了。”“中國記者告訴我,對中國奶業的任何深入報導都是不可能的。對這場危機原因和政府責任的討論,包括政府與奶業企業合作的問題都絕對不能報導。”
想法和政府不一致怎麼辦?北京昂藍互動廣告有限公司執行總裁洪晃只能在9月25號的《紐約時報》上發發感想。她說:“在互聯網上對這場毒奶粉危機有大量公開討論。人們對新聞感到懷疑,大家都懷疑政府大規模掩蓋了真相。但是這些辯論在國營媒體上都禁止出現,尤其不能在電視上出現。”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