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碧思苦主被判有罪 冤呼:無天理

人氣 30

【大紀元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導)亮碧思苦主梁先生5月9日到亮碧思公司追討投資金額,被警方檢控以頭撞擊該公司銷售人員一案,昨日在西灣河法院被判有罪,當事人梁先生被罰款2,000元和留有案底。

梁先生指自己根本就沒有和當事人有任何的身體接觸,更沒有打人,法官偏信亮碧思。他慨歎判決簡直是無天理:「我沒有做這樣的事,就可以告得入,被人冤枉,是不是香港有錢佬大晒!」

他詳細講了5月9日到該公司想討回投資金額的情況:「當時的場面很混亂,我們和公司裏面的人,包括當事人羅先生(是裏面做了一年的侯爵),都在以粗口漫罵。我在羅先生身邊,因他們公司有人在攝影,當時,羅先詐暈躺下去。後來公司報警,救護車送羅生到醫院,他即時就出院,他在法官面前,也說去醫院之前是清醒的。」

梁先生說,錄影資料根本沒有拿去做呈堂證供:「他們冤枉我,說我用額頭撞他,撞到他暈低,我懷疑他們根本就是在做戲,真的沒理由判我有罪。」

梁先生說,他自己因98年金融風暴,在股市輸了幾百萬,因爲一心想賺錢,04年在親戚的介紹下,在亮碧思投資,以爲可以賺到錢,把家裏的兩層樓都賤賣了。在裏面做了兩年,不但賺不到錢,還要不斷花錢進去。而且,因爲投資亮碧思和妻子意見不和,搞到要離婚,家庭烏煙瘴氣,失去大好家庭。自己一個人在長沙灣一個單位居住,幾千元一個月,租了兩年,所以賠進去的是賣樓的100多萬。

不想騙人所以離開

為什麼要離開亮碧思?梁先生說:「因為越做長時間 ,就越覺得有騙人的成份,自己過不了自己的良心那個關,因為,一定要心狠手辣,不擇手段,和公司的人一同串謀,方能騙到朋友進去,還一定要講大話,因爲這其實就是一個局,亮碧思雖然有牌做生意,但銷售手法層出不窮,哄人加入。」

如今,梁先生在灣仔一個慈善機構,租了一個床位居住,他說,原本做保安工作,現在,有了案底,保安可能做不成了。問他將來有什麼打算?他非常沮喪的說:「在街邊乞吃,在街邊死了算了,香港政府只是幫助有錢佬,窮人死就死啦,死了算了」

他慨歎說:「錢又沒有了,工作也沒了,後路都沒有了,後生仔沒路行,我50多歲的人,行路都行不快,是不是把我趕上了絕路!」

另外一位亮碧思受害者陳先生說:「法官判罪的理由是說那間公司,在做生意,以後還要做生意,沒有理由,自己暈倒來冤枉人,所以,就判梁先生,有罪。『真是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別進來』。足以證明這是有錢佬的世界。」(//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台公平會:首億未依法報備地址變更 罰5萬元
港亮碧思受害者絕食抗議
三亮碧思苦主絕食暈倒送院
港亮碧思為層壓式傳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