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3日訊】詹士律師有10多年處理移民事務經驗,成功辦理無數政治庇護、親屬移民、工作移民、工傷賠償等疑難案件。詹士律師畢業於紐約大學法學院(Law School of New York University )獲得法學博士的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多年,是美國律師協會的資深會員。優質的服務,合理的價格是詹士律師樓對客人的承諾。
問題一:我出生在中國,但我的配偶出生在香港,我符合美國抽籤綠卡的要求嗎?
2009年綠卡抽籤從美東時間2007年10月3日中午到12月2日中午接受申請,出生於台灣、香港、澳門的居民有份參與。綠卡抽籤是美國多元移民簽證項目,每年向移民美國較少的國家和地區提供最多達5萬5千個移民簽證,由電腦隨機抽出幸運者。
據介紹,出生在中國大陸者並非完全沒有機會參與綠卡抽籤,只要其配偶來自符合條件的國家和地區,或者本人雖在中國大陸出生,但其父母不是在中國大陸出生,或者其本人出生時,其父母並非常住中國大陸的居民,此人即可以配偶或父母所在國家和地區的名義參與抽籤。
問題二:我來了美國10年了,並且有了一個在美國出生的小孩,請問我可以申請10年綠卡嗎?
答: 10年綠卡申請人要符合三個條件。一、申請人在申請之前必須在美國連續居住至少十年。二、在這個居住期間,申請人品行良好(person of good moral character)。三、申請人的遞解出境將導致其配偶、父或母、或者21歲以下未婚子女的極端痛苦(extreme hardship),而這些親屬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而且申請人必須有十年的報稅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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