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英昱採訪報導) 廣東省莞城振華路平定裡六巷二號居民李強、莫少蓮的房屋在9月27日晚半夜三時左右,突然被折遷公司用挖泥機拆毀,莫少蓮當時被打昏打傷,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事發當晚,住在附近的李強夫婦在接獲舊鄰居電話後,與妻子馬上開摩托車趕到現場,挖泥機已將上面二層半拆毀,在場的拆遷人員約有二十人左右。當李強夫婦上前阻止理論時,遭折遷公司人員毆打,情急之下,李強馬上打電話110報警,同時騎上摩托車直奔區警務局報案,當110警車閃著警燈來到時,只抓到三個拆遷人員,其餘已逃離。而莫少蓮被發現昏倒在地,即送至莞城人民醫院急救;經檢查,其腰骨及腦部均受傷。
經警務局備案,拆遷公司責任人陶建國巳簽字同意所有醫療費用由其負責;不過,李強夫婦卻無法de知道拆遷公司的名稱及電話,一切由警務局辦理,而且至目前為止,拆遷公司責任人陶建國從未看望過傷者,更沒作出道歉。李
強憤怒的指出:「這種行為簡直太缺德了,沒有人性,無法無天!」
莫少蓮說,當時拆遷公司的人對她拳打腳踢;當警車到來時,有人叫:「快,把她扔進小巷」;有人說:「把她扔上車」。當時那種恐怖感覺就像要對她進行毀屍滅跡一樣,接著她就昏迷過去了。
李強說,當時附近鄰居們都聽到了莫少蓮喊救命的聲音,很多人出陽台視看,但無人敢下來救助。
當被問到為何此屋無人居住時,李強解釋,因水電巳被切斷,加上成為拆遷區之後,那裏就成了小偷們喜歡光顧的地方;他們只好在附近另租房子住。他表示,很想討回一個公道,為什麼政府明文規定「保護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而現實中並非如此。
李強指出,拆遷公司野蠻強拆民宅簡直太無法無天,他們其實也知道自己這樣做是不合法的,所以要半夜三更進行夜襲,一來是攻其不備減少被拆方的抵抗,二來也是怕犯眾怒,畢竟沒有拆遷證,不能光明正大地幹。
據屋主李強敘述,他這所房屋有三層半、建築面積為150平方米,購置於2003年。兩年前城市規劃辦公室(電話:0769-222-7463,0769-2221-1235,0769-2221-1237)宣佈該地皮被劃入征地重建範圍,要求屋主與拆遷辦事處協商,辦理拆遷協議,因李強不滿目前的補償標準太低,他認為:「連個洗手間都買不到」,故而沒去辦理拆遷協議。
禍不單行,兩年前,2006年7月22日,李強岳母娘王煲生一間位於莞城西正路倉前街4號的店舖,也是在半夜遭另一間名為偉達折遷公司挖泥機拆毀;此事在媒體曝光後,折遷公司答應賠償;不過,賠償費用至今仍未收到。而王煲生那時已經九十歲,還抱病在身;李強說,年老岳母受此打擊,加重了老人的病情。後來,老人在擔憂中離世。
李強夫婦於08年9月25日曾到東莞市人民上訪部為岳母店舖被強拆上訪,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在莞城西正路倉前街即將完工的新建樓宇中能給他們一間鋪面,以恢復一家老少賴以生存的生意經營。當李強請求接訪幹部給他們一份上訪談話證明時,該接訪幹部以談話已有彔音彔像為由拒絕將其名字告訴李強。李強問他,「但我們自己無證據,下次再來找誰呢?最起碼請告訴我您貴姓吧?」 這樣,那位接訪幹部這才告訴李強,他姓尹。
李強說,「但沒想到,剛為第一間房屋上訪,才過兩天,第二間房屋又遭野蠻拆毀,同樣是在半夜兩三點鐘左右,被挖泥機拆毀。」
李強現年五十六歲,兩個女兒巳出嫁,還有兩個侄兒及兩個檢養的孤兒要供養,兩個孤兒如今已上中學,她們是李強十幾年前分別在不同的醫院、不同的時候發現被人放在紙箱中的棄嬰。十幾年來,李強從未向政府索要補助。李強妻子莫少蓮的兄長及弟弟夫婦均早逝,留下四個孩子,莫少蓮的嫂子與李強一家共同生活;一家十幾口人的生活來源就靠原來在莞城西正路鋪面的生意經營。
李強表示希望能討個公道,「我希望,對於野蠻侵犯公民權的行為,一定要依法嚴懲,絕不能讓權錢來擺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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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說明:
9月28日,莫少蓮於莞城人民醫院急救醒來後,敘述被打經歷,有些話模糊不清,能聽清的現場對話大意是:
莫少蓮:……,他說,抬起她,扔上車,一個說,找人,拉我,……,拉我踢我,我暈,我說……謀殺我,你不要,……,叫人扯我……
李強:不要太激動,不要太激動……
莫少蓮:我說……不要這樣對待我……,拉我隻腳,我喊救命呀,無人出來, 救命呀,救命呀,有人扯…..,不理我……
李強:好了,不要講了,算了算了,不要講了……
女兒:阿媽,阿媽,不要講了,不要講了……
莫少蓮:好怕,我好怕,……
李強、女兒:不用怕,不用怕,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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