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的報導)山西婁煩尖山鐵礦今年八月一號發生了一起重大責任事故,導致至少41人死亡。當地政府將其定性為自然災害,並隱瞞了死亡人數。一名中國記者在自己的博客上發表舉報信,才導致上級進行調查。
這個事件在中國互聯網上引起了很多討論,焦點集中在:為什麼是記者的博客揭露了這起重大責任事故的真相。新浪網的一位作者寫道,這個事件說明,有關官員「要麼沒有盡責調查,要麼是發現了問題卻喪失良知說了假話」。事實上,今年八月底《瞭望東方週刊》曾經發表文章揭露山西婁煩的事故是「被拖延的真相」,但相關網頁卻無法打開。這位作者還說,媒體是社會前進的重要動力,不僅為政府調查重大公共事件提供線索,也是事故受害者的希望所在。
中國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新聞從業人員分析說,八月一號是北京奧運會舉辦前夕,官方不願意負面新聞見報,這是事故被隱瞞的主要背景。另外一方面,他認為,中國宣傳部門的規定,也使得相關的新聞不可能被報導出來。
「揭露當地的情況,通報當地的重大事情,或者是災害要通過當地政府認可,或者是要讓他們過目,或者是讓他們檢閱,不然的話,這套系統就亂套了。如果誰看見什麼事情都去談論,都去隨便說。所以,他就是希望當地政府能夠瞭解這件事情,能夠配合。所以,他要由當地政府來過目的話,肯定這篇報導就會發不出來的。」
原陝西電視台記者馬曉明則表示,山西婁煩發生事故之後,不少記者曾到當地採訪,但事後有關的報導,不是由媒體發表而是由一個記者的博客披露,證明中國媒體只是政府的宣傳機構。
「就是一定要按當地政府公佈的情況來報導,中宣部有這麼一條明文的規定。所以如果你講了真話,不按當地政府的口徑去報導的話,那就是違反了新聞紀律了。在中國,所有的媒體都完全操控在黨和政府手裡,他們是宣傳機構。」
馬曉明認為,很多中國新聞工作者對此也非常苦悶,他們為使民眾瞭解事實真相,只能通過互聯網,以博客或論壇帖子的方式。
「應當說相當多記者還是具有做人的起碼的良知的,還是有做記者的起碼的職業道德的。但是,在這個大形勢下,他們不得不考慮個人的利益。他們也要費許許多多的腦筋,想這樣那樣的辦法,就像在他的博客上,或者是用別人的名字把它這樣披露出來的。」
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國記者表示,中國現行體制下的新聞媒體是官僚體制的一部分,並非獨立的社會力量,這造成了社會信息扭曲,直接影響到政府的決策。
「因為決策是靠信息,信息不暢通的話,決策就做不出來。溫家寶能夠看到的東西都是底下的人送給他的。那麼一些內部情況的通報也是基層的人寫上去的,基層的人要想哪些東西可以上報,哪些不可以上報。不光是領導人,底下的老百姓都是因為信息不完整的情況下,確實對一些事情的把握出現了很多的偏差。」
他表示,最近兩年,中宣部多次下達限制媒體運作的規定,包括:不得異地監督,重大突發新聞必須經過當地政府核實及審閱等。因此,山西婁煩造成四十多人死亡的重大責任事故根本無法在官方媒體報導出來,記者只能在互聯網上的個人博克中才能披露真相。(//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