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吉林舒藍市小城鎮長發村婦女李福香,因自有耕地被當地有關部門非法摧毀而上訪。06年4月,當地政府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將她非法勞教一年。
李福香原有基本耕種田16畝,89年,一場洪水把她的農田沖毀。之後,她經村委會同意,自己花錢重新整治了田地開始耕種,並每年按規定繳納稅金。
03年,當地水利局以李福香自行復耕為理由,用推土機將她的田地強行摧毀,非但沒有給任何賠償,還下文處罰她。
為討回公道,李福香把舒藍市水利局告上法院。
李福香說:「一審判我敗訴,我起訴到中院,中院判我勝訴。後來水利局僱用了14個人以上訪為名去中院鬧,中院又重新裁定要再審。但同一個事實和理由,中院又將勝訴改判敗訴,但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說法。」
李福香不服,03年開始上訪,當地政府都口頭答應給她恢復耕地,但至今都不落實。
李福香表示,「06年4月,當地政府把我抓回原地,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勞教我一年。出來後,我繼續上訪,當地領導還警告我,如果再到北京去,就再抓我拘留。現在我有家不能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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