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即可退休 加國會議員都可頤養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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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特稿)加拿大國會–民選眾議院(House of Commons)成立於一八六七年。當時,只有四個省份加入加拿大聯邦,所以席位只有一百八十一席。之後、隨著加入聯邦的省份增加,國會席位也逐漸遞增。今天,加拿大已有十個省份及三個特別行政區,眾議院總席位達到三百零八席。

歷年來,加拿大國會席位有增無減,所以國會議員除非落選,或辭職,或亡故,基本上可以一直連選連任,且無限齡退休的規定。

加拿大國會議員從政前的職業五花八門,據統計,以律師為最多。其次依序為:農人、企業主管、商人、教師、醫生、經理人才、教授、新聞從業人員及作家。

一九五二年,當時總理聖勞倫特表示,許多優秀加拿大人不願擔任國會議員的原因是,他們擔心一旦落選後,由於離開本行太久,難以再謀生。因此,聖勞倫特推動制定了國會議員退休法,規定凡服務滿六年且年滿五十五歲的國會議員,辭職或落選後即可申領國會議員退休金,而不必像一般人民一樣,必須等到六十五歲才能申領退休金。

由於此一優渥的國會議員退休辦法,許多優秀人才因此願投身政治,並不擔心卸任後衣食無著。此外,國會議員若能與總理保持良好關係,在不幸落選後,仍有可能獲政治酬庸性的工作,例如轉任參議員即是一例。

加拿大參議員並非民選,由總理提名,總督任命。他們的工作雖在審核眾議院交上的議案,但因非民選,所以很少會予杯葛。參議員事少酬高,是很多自眾議院退下的國會議員理想出處。加拿大法律規定,參議員必須於七十五歲退休。

加拿大國會議員自國會退下後的另一出路,是重回本行。像前任總理特納,一九九零年退休後即重新擔任律師。他目前為加拿大米勒湯姆森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又如,一九九三年至二零零三年擔任總理的克瑞強,退休後亦走回律師本行,目前為一家律師事務所的顧問。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三日至十二月十三日擔任保守黨短暫總理的康貝爾女士,在一九九三年大選失敗後即辭去國會議員職位。她原來的職業為大學講師,離職後先擔任加拿大駐洛杉磯總領事,現擔任世界女性領袖委員會主席。

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擔任自由黨總理的馬丁,二零零六年一月大選失敗後亦辭去國會議員職務。他原來是一家輪船公司的執行長,目前重拾舊業外,也在非洲開發銀行任職。

一九八零年代在加拿大聲望極高的新民主黨領袖布羅德班特,二零零五年因夫人重病,辭去國會議員職務。其夫人不幸於二零零六年辭世,年已七十的布羅德班特未再出來工作,國會議員退休金已足夠其養老。

總而言之,加拿大國會議員退休,除了有優渥的退休金、政治酬庸任命、重回本行等出路外,民間一些大企業也喜歡延攬他們,以利用他們當年在國會建立的良好政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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