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0日訊】民主英雄呂耿松在其二千字的《我的自我辯護及法庭最後陳述》中告訴了我們甚麼東西?
[一]、呂耿松告訴我們:民主與專制已經進入了既是有理有利有節有策,又是直接、針鋒相對、高調的抗爭局面。
呂耿松直面中共禦用惡法庭,面臨可能加刑和強化迫害,以最堅定最有力和最高調提出民主宣言:「國家政權是指全體選民選舉產生的合法政權」即是說只有民主政權才是合法政權。眾所週知,「『人民代表』實際上是官員代表」;在中國大陸並不存在「全體選民選舉產生的合法政權」,即沒有合法的國家政權。
中共政權是「『中共現政權』是武力奪取政權的『僭主』」,是『僭主政權』,直指「以歷史學的觀點看,以法統的層面看」中共政權是非法政權。這個政權是一個不停地砍掉民族的腦袋的政權;「共產黨政權確實應該被推翻」。
呂耿松的辯護和陳述告訴我們,中國的民主運動在法理上、在道義上、在人心等軟力量方面和中共較量,已經進入了既是有理有利有節有策,又是直接、針鋒相對、高調的抗爭局面。
[二]、呂耿松告訴我們:民主理念已經深植民間,已經成為中國民間主流。
呂耿松的辯護和陳述呈現了一個民主(民運)人士高貴的品質、高尚的道德、高大的英雄形象。
為甚麼今天才顯見呂耿松形象?
我認為出現呂耿松英雄形象不是出現於孤島上,不是出現於不食人間煙火的南山。產生呂耿松英雄形象是有必要條件的。這些條件就是民主精神、民主理念、民主程序已經深入人(民)心,成為人們視事判理的準則,成了人們內在的道德力量。這種民意和道義主流為呂耿松提供了必要的精神支持和勇氣、力量。讓呂耿松在受到嚴酷迫害的狀態下能保持心理平衝,其英雄氣概才能充分表現出來。如果缺乏這種民意和道義主流,例如在反右或文革時,甚至在這之前的十年八年,就很難產生這樣的英雄。
呂耿松的辯護和陳述告訴我們,在今天共產黨統治的大陸,民主精神、民主理念、民主程序已經成為人們視事判理的理所當然準則。
[三]、呂耿松告訴我們:中國需要英雄。
英雄是一個比較主觀的概念。一般指在普通人中間有才能超群出眾的人,自己能夠做出或者能夠帶領人們做出常人所不能的做出的巨大的正義事業。
在今天中國大陸,即使民主己成為民間意識型態主流,但是,在共產黨殘酷高壓迫害下,常人並不能或不敢(尤其是在共產黨面前)直接或高調表達民主理念和爭取民主權利。呂耿松就敢!他不但自己能夠面對共產黨法庭高調申訴民主,更敢直斥共產黨政權非法,理應被推翻。他還能帶領他的民主黨人敢於像他那樣做。所以,呂耿松就是今天的時代民主英雄。
今天的民主英雄起到甚麼作用?
今天的民主英雄做的是不斷衝擊和突破共產黨劃定的政治底線;把民主推向前進,把專制迫向後退。這是常人比較難做得到的。中國今天既要民眾權利意識的覺醒,做造成民眾不守(違反、對抗、衝破)惡法,中共法難罰眾的局面。但是,這需要一些或多或少願意承擔不守(違反、對抗、衝破)惡法後果的先進人物願意承擔和作出犧牲,帶頭做和帶領人們去做;惡法難罰眾的局面才能形成。這些人就是在中國各階層、和領域維權(特別是政治維權)、爭取民主權利、民運的眾多的大大小小的民眾運動(活動)的領導者。這些領導在是我們中國社會轉形、結束一黨專政實現民主政制的希望所在。這些帶頭人就是不同程度的英雄,像呂耿松那樣就是今天的傑出的民主英雄。
共產黨打擊維權和民運,主要就是選擇這些具有英雄氣質的人士下毒手。高智晟、郭飛雄、胡佳、溫兆鈞、黃琦…都成了(或將會成為)他們的目標。顛覆罪就是其殺手鑭之一。打擊維權和民運英雄人物,也是海外反民運的主要內容之一。
出現呂耿松事件,出現呂耿松現象,呂耿松在民主人士中得到普遍的讚揚和支持,說明,今天中國需要英雄,特別需要民主英雄,特別需要政治維權英雄。
[四]、呂耿松告訴我們:甚麼是「合法鬥爭」。
我們先看呂耿松事件中一個實質的矛盾。
呂耿松宣稱「以歷史學的觀點看,以法統的層面看」中共政權是是「僭主政權」,即非法政權。這個非法的「共產黨政權確實應該被推翻」。「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關於呂耿松案的聲明」本身就非法;沒有註冊批准的的政黨存在並活動就是非法。要守法就請首先自行解散民主黨(不知道中共、八個花瓶黨、作協等御用組織有沒有註冊批准?!)。
但是,我們也看到呂耿松自己和民主黨做的並非如此。呂耿松在中共法庭說:「我希望法庭在量刑時,拒絕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105條,因為這是一條迫害敢言之士的惡法。」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關於呂耿松案的聲明是這樣說的:「中國民主黨人將一如既往地堂堂正正地堅持和平、理性、公開、合法的行動準則,用文明對話的方式解決任何爭端和分歧,以推動中國社會的進步以及人民福祉的真正實現。」這些表達,明確無誤地表示:呂耿松和他的民主黨人承認共產黨現行的法律,其前提當然是「共產黨政權合法」。
怎麼樣統一這個矛盾呢?
這個矛盾好解決,而且在解決這個矛盾中,呂耿松告訴我們甚麼是「合法鬥爭」這個道理。
呂耿松告訴我們:
中國政權確確實實是非法的。
在民主與專制抗爭中、在對民主黨與共產對奕中,我們在策略上「姑且承認你是合法的」。
守法,指的是守法上之法的自然法;守的是你中共已經簽認了的國際人權法;守的是你憲法中明文規定但從不准人民實行的「公民的基本權利」(「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還有一點極之重要,守法必須包括呂耿松說的「拒絕使用」惡法!因為惡法,特別是關於政治和社會權利的惡法都是違法的:違反自然法、違反國際人權法、違反自己定下的憲法。惡法即非法,拒絕惡法就是最正確的守法。
守法就必須守惡法,是人說鬼話。
呂耿松告訴我們的這四點,是目前中國維權和民運的寶貴精神財富。應該發提光大。@
2008/1/25
原載《議報》第339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