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丹妮編譯報導) 澳洲紐省政府將不會去修正頗受爭議的刑事違法罰款單(CIN)。儘管此規定自去年11月實施以來,至今只有少量的違法者向紐省警方支付了罰款。
據澳新社1月1日消息,接受這類罰款的對象主要是一些犯罪較輕的人,其中包括刑事罪行如盜竊商品低於300澳元,較小的詐騙罪、窩藏贓物或不當的犯罪行為等。
紐省員警廳長坎貝爾(David Campbell) 表示,決不是紐省政府對犯罪分子手軟,而是警方有對不同刑事犯罪和犯罪人作出刑事罰款或發出法庭傳票的酌情處理權。「我們的確需要節省警方辦案的時間,減少那些辦案中的繁文縟節。如果不實行CIN罰款制度,警方大量寶貴的時間將會浪費在出庭作證上而最終判決結果仍然是罰款。在CIN制度下,紐省警方可以調動更多警員將時間用於街頭巡邏和降低犯罪率的警務工作上,他們可以將時間用於最需要他們的地方。所以我認為,CIN罰款制度是紐省警方執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得到了紐省警方的全力支持並也減輕了法院作出罰款的判決的程序。」坎貝爾說。
CIN罰款計畫是由紐省警方於去年11月推出的一個維持五年試行期的罰款計畫。但根據紐省去年財政稅收數字顯示,該計畫自實施以來,警方發出的238份窩藏贓物刑事犯罪罰款單中,目前只有22.68%被罰款者繳付了罰款。但坎貝爾說,紐省稅收機構將會追回那些未繳付的罰款額。
紐省財政廳的一位專員承認,在五年試行期內,截至去年10月所發出的9665份罰款單中,只有50%的觸犯刑法者支付了罰款。該計畫自試行後,一直引起各界的激烈爭議,紐省反對黨認為,這一計畫的實行,為那些較輕的罪犯開設了一個「綠燈」 。
反對黨領袖奧法瑞爾 (Barry O’Farrell) 就此評論說,CIN罰款計畫是一個理應被廢除的「笑料」。「一個警方系統試圖以類似違規停車罰單的方式來「擺平」諸如詐騙、盜車、盜竊財物等刑事犯罪是應該被廢除的」,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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