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日訊】在遼寧省西豐縣,趙俊萍是頗有名氣的女企業家,她是當地兩家加油站的法人代表,另外還開有一個自選商場。只因加油站的拆遷補償等問題,她編寫短信諷刺縣委書記,自2007年3月21日被西豐縣警方羈押至今。
據中國《法人》雜誌1月2日報導,2006年,西豐要建東北土特產品交易中心,趙俊萍擁有的沈豐加油站列入被拆遷範圍。西豐縣拆遷辦委託縣房產局房產評估事務所對沈豐加油站評估,評估值為364萬元,但開發商不同意。縣拆遷辦又組織第二次評估,價值僅為22萬元。對此,趙俊萍不同意,她多次找到拆遷辦協商,但終未達成協議。
2006年5月,沈豐加油站被違法強制拆除。趙俊萍又三番五次找到有關部門要求解決此事,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態度十分強硬地跟她說:「你還想在西豐混不?要想混,就別跟我提拆遷補償!」
無奈,趙俊萍跑到省裡反映此事。兩位省級領導均在她反映材料上批示,請西豐縣政府依法解決沈豐加油站拆遷補償問題等。接到省領導批示後沒兩天,2007年2月28日,張志國表態:不能給趙俊萍補償;趙俊萍的兩個加油站(另一個加油站與拆遷無關)都不准開業;要把趙俊萍的企業從西豐縣地圖上抹去;和縣裡對著幹沒有好下場,要用公安力量對趙俊萍採取措施。
果然,3天後,也就是3月3日,西豐縣公安局稱接到「舉報」,反映趙俊萍的自選商場涉嫌偷稅,對趙俊萍立案偵查。公安局搜查了趙俊萍經營的鴻鵬自選商場,又給西豐縣電視台播發通緝令,通緝趙俊萍。同時將趙俊萍的加油站、自選商場查封。
正在瀋陽治病的趙俊萍,得知自己成了通緝犯後,激憤之下根據西豐的市井流言,編了一條短信發給西豐的部份領導幹部:「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案中案,官商勾結真黑暗,烏雲籠罩西豐縣……」
這則短信給趙俊萍的命運帶來更大的轉折。西豐縣公安局當即「根據縣領導指示」以涉嫌誹謗罪立案偵查,將參與發短信的趙俊萍二姐等人抓捕,並對趙俊萍的父母實施控制。
趙俊萍聽到家人被抓後,於3月15日,便攜帶了關於縣委書記張志國涉嫌違法的舉報材料進京,打算向中紀委反映情況。趙俊萍還沒能將材料遞出,3月21日就被西豐警方從北京抓回西豐,沒收了全部舉報材料。
2007年10月30日,趙俊萍被羈押7個多月後,西豐縣法院開庭審理趙俊萍涉嫌「偷稅、誹謗」罪一案。趙俊萍的辯護人——北京國源律師事務所高義寶律師為其作無罪辯護。辯護律師指出:趙俊萍的自選商店已經進行了納稅申報,不構成偷稅,且公安機關拿稅務機關的稅務稽查報告作為司法鑑定證據,不符合法律規定。
對於趙俊萍被指控犯有誹謗罪,其辯護律師指出,刑法規定,誹謗罪屬自訴案件。人民法院受理誹謗案件必須是刑事案的被害人到法院起訴。在此案中,被誹謗的對象是縣委書記張志國,但張志國本人並沒有到法院起訴,因此法院不應受理。況且在庭審中,被害人張志國沒有出庭,公訴方也沒有出具關於被害人張志國的任何證言,更無法說明造成了何種嚴重後果。
法院審理後,遲遲不下判決。就在法院的審限期滿之際,檢察院搞了一個撤訴,按法律規定,撤訴應釋放犯罪嫌疑人。但檢察院不放人,而是要求西豐縣公安局重新偵查,並重新起訴到法院。如今,趙俊萍已被羈押長達9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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