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執行勤務的時候,因為有緊急的重病患者在車上,車上還有醫師押車,在一開始上建國高架的時候就以高音警報,在最左線內側車道高速前進,前面的車輛紛紛在我的警報聲加上左轉的超車閃燈示警下向右線車道移動。
經過了市民高架的下方後,前方的救護車被我趕上。由於前方的救護車並不緊急,又沒有向右側車道移動,我就駛向右側的第三車道,由於車速並未減慢,當我看到二線車道的前方車輛車速變慢的時候,我的頭腦一陣涼風吹向我的頭部,頭腦涼了半截後又踩了一點煞車向第三車道移動後再次加速。下意識的感覺就是自然的踩煞車後,打了方向盤後向第三線道移動。其實,我並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閃過一場車禍,好像若有神力一般,很不一樣的感受。
第二天,有著長期的工作疲勞的我,除了勤務之外,已經睡了好幾天了,感覺像是沒有休息,又全身痛苦難耐,只有一直不斷的長眠、長眠、長眠。其實我聽到電話聲時,身體已經不像當初的渾身精力充沛的狀態,變得心有餘而力不足了,從床上爬起來,對我來說已經是很費勁的一件事了。怎麼會這樣呢?
好不容易爬起來,接了勤務,並不是很緊急的生命垂危患者,但時間不可以拖得太長,萬一患者的生命發生變化也不行。
我就響著警報緩緩駕駛,在過了內湖成功二路和民權東路的交叉路口前遇到紅燈,後來前方車輛向兩邊停靠後,我就緩緩的向紅燈路口前進(勤務中任何的車輛都必須強制禮讓救護車輛),響了高音警報示警右側正在前進當中的車輛,讓車輛決定是要向前方前進,還是要停車禮讓。四線道,第一台車讓了,我緩緩駛向第一台車的前方看第二線道是否停車?
第二線道有一台福斯T5小客車原本要加速前進,因看到我的車輛在第一線道緊急煞車,我看他煞車後確定後方沒有機車騎士會突然的衝出來後,駛向第二線道的T5前面,等待第三線道車輛停下來後再前進。
結果呢?在T5後方突然的出現一台遊覽車因為煞車不及而撞上T5車,T5車再往前撞上我的救護車,還好車上患者沒事。
後來我的同事問了那位遊覽車的駕駛,那您有看到我們的救護車嗎?駕駛說:「有聽到,但是沒有看到救護車。」遊覽車的駕駛指出T5車:「因為違規由第三線道左轉至第二線道的遊覽車的前方,導致遊覽車的煞車距離過短因而撞上。」救護車因為正在執行勤務當中,急著趕路的車輛未依規定禮讓又是屬於肇事車輛需負賠償維修責任。
有時在過紅燈的時候,都會有一些車輛故意加速前進而未依規定禮讓,相當的危險,在過紅燈路口的時候,又見過有機車騎士因為車速過快導致煞車不及,撞上救護車而跌倒事件發生,過紅燈時我都會鳴高音警報加上確定車輛已經在停止狀態後再緩緩前進。由於該事件的發生是因為行駛中的車輛在趕時間,未查看救護車輛的實際位置因而發生的,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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