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波:為什麼拿工錢總要如此血腥

劉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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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訊】工人討薪,不算了不得的新聞。討薪挨打,也不算了不得的新聞。

或許正是因此,今年溫州工人李才富被追打致死、南京工人王超討薪被砍掉手臂,我竟然沒有看到評論家們撲將過去。

可能話確實已經說完了,可能討薪已經「正常化」了,可能討薪已經成了社會的年夜飯,不吃年夜飯是不像樣子的,沒有討薪,我們這個社會就不像要過年了。

我知道,打死也好,砍手也好,事情都會處理到「工人情緒基本穩定」的狀態,「情緒穩定」就像一個儀式。然而,只把打死和砍手的報導一看,我的情緒就很不穩定了。

我不知道一個人索要自己的工錢,怎麼會被打死,李才富的家人將會過一個沒有才富的新年,在被追打而溺水的那一刻,李才富對這個社會有何感受?手臂被刀砍落,這個鏡頭如果出現在電影上,也夠暴力。你也有手臂,請想像它被鋼刀砍落在地,你會不寒而慄。

這樣的討薪,哪裡有一點主張權利的影子呢?按月拿到足額工資,這是權利。發生欠薪,已是權利被損害;當工人討薪時,面對的卻是追打和砍殺。這就是權利的寫照。今天,不知有多少為非作歹者,他們往往在眾目睽睽下得逞,揚長而去;今天,又不知有多少被踩在泥裡的人,稍一聲張,就丟掉性命或者被砍掉手臂。對此,人們都是「情緒穩定」的:看人行兇,情緒穩定;被人侵犯,情緒穩定。我覺得這種情緒真是神奇。

打死李才富的企業主已經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捕,砍掉王超手臂的中建五局幾名僱傭人員有的已落網,有的正在被追緝,但討薪的故事當然仍不能終結,正如總理為工人討工錢沒有使討薪終結,正如爬高塔、爬高樓沒有使討薪終結一樣。我想,自從「按月足額獲得報酬」不再是勞動的規律,就註定了討薪者已經被拋進了深淵,他們不再被一般的勞動關係保護,而是成為一個個案例,先勞動,再討薪,討到了,他要歡笑,好像勞動以後本來就要討薪一樣,討不到,他也不能情緒激動,而要相信「問題總是能夠解決的」。他以一己之身與企業主或工頭周旋,他的身後據說就是法律和政府,法律和政府為何沒有能夠讓企業主按期支付工錢,誰又知道。

中國的發展迅猛異常,優勢之一就是勞動力低廉。我不知道,可以欠薪,可以砍殺討薪者,可以不給工錢,是否也算是我們的發展優勢。所幸的是,現在,發生了砍殺討薪工人事件的中建五局已被逐出南京市場。

如果所有發生欠薪行為的企業都將被逐出市場,我們原本無須看到這種每年一度的討薪風潮。這樣,或許會損傷我們的「發展優勢」,但如果連基本的勞動報酬權都不能保障,這樣的優勢豈不與「血煤」、「血鑽」一樣骯髒?

「黑心老闆」,以及類似中建五局這樣堂皇的「國字號企業」,固然是令人厭惡的,但是欠薪已經成了普遍現象,我很難認為應該被質問的只是「黑心老闆」或者企業,而是社會的勞動關係和勞動權利保護水準。如果工人的勞動報酬權整體上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如果獲得報酬不是天經地義,那麼政府、法律在什麼地方?

我從來不為「有關部門幫助打工者討工錢」而感動,它們的責任在於不讓欠薪普遍發生,而不是讓欠薪演為痼疾,再去幫幾個打工者討到工錢。我也不會為「迅即追緝兇手」而感動,邪惡與戾氣要積累到怎樣的程度,才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去砍殺討工錢的人,戾氣能夠日積月累,難道是「迅即追緝兇手」可以抵消的嗎?

請不要孤立地看待欠薪討薪現象。欠薪不絕,是治理的失敗、法律的失敗;討薪被打,是社會正義被顛覆的結果。

轉自《新世紀》(//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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