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照敦/綜合報導〕美國職棒專欄作家林言熹認為,洋基和卡諾簽下複數年合約,代表王建民也可能拿到長約,不過,勞資雙方都會仔細評估,到底合約期限多長對自己有利,只能說,王建民現在不是只有「一年一簽」的選項而已。
林言熹早在一個多月,王建民尚未提出薪資仲裁前,就提出個人觀點,他認為,洋基隊史上雖很少提早給球員複數年合約,不過這次可能會因卡諾和王建民而打破慣例。
如今,王建民的「同梯」卡諾果然先獲得4年合約,接下來洋基對王建民是否比照辦理?
林言熹分析,不少大聯盟球隊為了「省錢」,也會提早簽下年輕好手,這是因為若每年都走薪資仲裁之路,算一算,球團可能支付更多的數目。費城費城人去年就和內野球星烏特利(Chase Utley )提前簽下7年8500萬(單位美元,以下同 )的複數年合約,最近紅雀捕手莫里納(Yadier Molina )拿到4年1550萬,都是球團提前綁人的例子。
林言熹深入分析,若洋基在2006年球季後就先和王建民簽長約,當時建仔尚未取得仲裁資格,洋基可能只比照前天魟魚隊提前簽下「二年級生」投手席爾斯(James Shields )的「4年、1125萬」的條件即可。
洋基去年沒做,今年建仔已正式申請薪資仲裁,他認為,若洋基要和建仔簽長約,就必須提出更高的價碼。
林言熹認為,球團會比較願意跟野手簽長約,畢竟投手的風險太大,有可能中途會受傷,洋基簽投手失敗的例子也不少,因此最後可能洋基給卡諾的長約待遇,會比建仔稍好一點,建仔應低於4年、3000萬。
不過,林言熹強調,最後即使洋基提長約,如果建仔對條件不滿意,也可先接受一年一簽,畢竟雙方都必須考慮對自己最有利的條件。
薪資仲裁聽證會將從2月1日展開,但若雙方談好,可提前達成協議,若最後需透過仲裁庭解決,建仔的薪資最慢可能到2月21日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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