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1日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十二月二十九日進行表決,以全票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這項決定的要點為:香港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可以作出適當修改,二○一七年可以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在特首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
別的暫且不論,人們最關心的是香港最早到來的「民主」應該是二○一七年的普選了。香港的絕大部份媒體也打造輿論,似乎中國已經接受民主這個普世價值了。中共喉舌發表社論宣稱「中央一錘定音 港人普選時間表到手」,「明確普選時間表 香港政制新里程」等等,「中間」報章就曖昧的提出「特首立法會雙普選進程確定能否落實唯盼各方鬥而不破」,似乎普選進程真的已經確定了。果然是如此嗎?
民主派對北京的這個決定,主要從北京否決二○一二年的普選著手。民主派曾經提出○七特首、○八立法會普選的主張,在被否決後已經「退守」二○一二年,如果這次再退,士氣肯定大受影響。而北京答應二○一七,顯然也是避免否決二○一二年普選時出現太大的衝擊。然而二○一七果真會有普選嗎﹖有的評論更認為北京已經接受西方的普選觀念。果然,中共的「智囊」寫出「民主是個好東西」後,有的人就有意或無意的幫中共塗脂抹粉。但是如果民主派只是抓住這點,可能中共產黨的奸計,因為「民主」的實現只是差五年而已。因此必須剖析即使共產黨答應的普選,也與民眾所認知的普選大不相同,與民主無關。
問題就在於,一人一票就是普選嗎﹖因此我們要看北京將如何進行這個普選。根據人大的這次決定,二○一七年的特首產生辦法,要對二○一二年的產生辦法「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適當修改」。也就是說,即使是普選,也要循序漸進,那就說明普選本身就可以分好幾個階段。
此外,北京還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實行普選前的適當時候,行政長官須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就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修改問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法案及其修正案,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也就是北京利用人大與北京控制的特首與立法會還層層把關。
而關鍵還在於北京規定,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實行普選產生的辦法時,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因此,提名委員會如果不是普選產生,則由共產黨操控的提名委員會,如現在的八百人選舉委員會,它所提出的候選人必然都是共產黨所屬意的人士,這種未選就知道結果的選舉,算得上是「普選」嗎﹖而共產黨在香港的外圍組織民建聯,早就放出空氣,擴大選舉委員會人數。然而即使從八百人擴大到八千人,如果仍然由共產黨操控,這個普選還能烙上「民主」的印記嗎?
如果香港民主派能從民主的實質內容去探討,也讓民眾提升民主的認識,並且揭穿中共的騙術,比單純追求年限有更大的效果。也就是說,中共既從「量」(年份)上阻撓民主進程,也從「質」(內涵)上歪曲民主的內容。中共還好意思說「民主是個好東西」嗎?@
原載「動向」2008年1月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