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導】民間電台昨日宣布,將以4月20日為期限,暫停在大氣電波廣播3個月,改以網上廣播,條件是香港政府在期間要盡快提出修改電訊條例。而高等法院今日會就律政司要求延長對民間電台禁制令的申請,作出裁決。
民間電台昨日表示,希望能透過大氣電波合法去廣播,然而港府卻不接受民間電台大氣廣播的申請;未來的日子要看政府的決定,若政府在3個月的期限內,仍不向立法會提交修改《電訊管理條例》草案,或交代修改時間表,民間電台將恢復以大氣電波廣播,繼續公民抗命。
遇大型民主活動 重啟廣播
民間電台將以4月20日為期限,暫停在大氣電波廣播3個月,改以網上廣播,條件是政府在期間要盡快提出修改電訊條例。民間電台指出,在這3個月內,若有大型民主活動,電台也會進行廣播;沒有大型活動時,則會等待政府修改法例的消息。若在3個月內,政府還沒有拿出誠意來,民間電台會爭取到底。
非挑戰政府 僅欲突破鉗制
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建成說:「我們不是要挑戰禁制令,沒意思去挑戰它,我們是挑戰那個過時的條例,特區政府是想將大氣電波鉗制。」
曾建成指出,民間電台在過去2年多來不斷以FM102.8廣播,到目前為止,沒有證據顯示FM102.8有騷擾其它電波的情況:「我們都是集中在FM102.8廣播,在香港沒有人使用過這個頻道,這個特區政府基本上用這條法例(《電訊管理條例 檢控他們》已經過時。)
曾建成希望政府主動提出修改《電訊管理條例》,修改到人人平等,像其它先進國家和城市允許不同的非政府組織(NGO)和社團設立電台,讓一些群體能夠透過大氣電波進行廣播。
他說:「《電訊管理條例》建立當時是港英政府怕土共起革命而設立的,現在已回歸10年,今時今日的過時法例是否還適用。還有特首在上個星期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他沒有意思去講修改法例,他只是講非法廣播是不容許的。我們民間電台呼籲政府正式面對裁決,不要再等上訴,主動將殘缺不全的法例拿去立法會作出修改,不要再拖。」
促勿以資金多寡審核申請
曾建成又說,香港是一個資訊城市,連一把民間的聲音都不能容納,已經落後於亞洲四小龍:「頻譜是珍貴資源,大家應該有序去申請,不是用金錢多寡去申請,讓一些不同的社群都能透過大氣電波,在廣闊的天空發出他們斑爛色彩的聲音。所以無論我們在今天高等法院會不會延長禁制令,或者在2月11號會不會推翻1月8號的判決,但特區政府是看到自己站不住腳。民間電台期盼特區政府真正拿出誠意來修改現時這條法例。我們會抗爭到底。」
他並批評政府,以民間電台聆訊未完結為藉口,延遲公布公共廣播服務的諮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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