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食宣言》上訪冤民關到精神病院 緊急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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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違憲!違憲!違憲!收容法違憲,勞教法違憲,接訪更違憲,殺沒犯任何法的活人賣器官,把成千上萬沒有精神病的上訪冤民關到精神病院,用治精神病藥給關押冤民吃不僅違憲,而且犯滅絕人性的反人類罪,我爲救出自己沒有精神病而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妻子,曾向中共中央胡總書記和九常委寄過上萬封信,都石沈大海。

爲了祭吊2004年5月29日被活活殺著賣器官的兒子陳永東,要求政府立案懲辦偷搶殺人放火投毒的兇手,爲了救出千千萬萬關押在精神病院的冤民和已被關押在精神病院壹年半的妻子,爲了抗議湖北省高級法院借《司法鑒定》之名,篡改我自強化工廠征地紅線圖和武國土(92臨)0044號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圖),僞造證據,進行枉法判決,《請看2003年8月7日武漢晨報第5版,2004年8月25日第11版,2004年12月15日公益時報A4版,2005年3月1日中國社會報的頭版》。

爲了抗議地方政府和公安局借《司法鑒定》之名,迫害無數冤民,將沒有精神病的冤民,《鑒定》成有《精神病》,將千千萬萬冤民關進精神病院,進行迫害, 達到減少北京上訪冤民人數,爲了悍衛神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爲了悍衛刑法,爲了悍衛私財保護法,爲悍衛殘疾人保護法及一切法律,爲了自己不被關進精神病院,《地方政府已給我造了一份司法鑒定書,我屬在逃的精神病人》,爲了我和左半邊癱瘓的妻子不象大兒子陳永東一樣被活活殺著賣器官,我準備在臘月三十日下午開始進行個人絕食。

武漢市漢陽區自力新村44號1樓1號
陳壽田2008年元月一日

《關押在精神病醫院的冤民王春貞緊急呼救》

《救命啊》,這是關在精神病醫院冤民的喊聲。是在進行垂死掙扎的求生呐喊。此材料揭發了反人類罪,揭發和控告了殺沒犯任何法的活人賣器官,揭發和控訴把沒有精神病的冤民關進精神病院,關係到中國人權,環保,資源再生、奧運、政府、法院、公安執法犯法無法無天,人大不管事只是貪官大本營,一切法律法規都是不保護百姓的廢紙。

《尊敬的網路戰士中國的維權人士全世界的律師全世界的新聞記者全世界名人諾貝爾獎得主德國法國總統總理英國女王首相美國總統國務卿國會議長衆議院參議院主席議員總統候選人及各國領導與國際上的人權組織,,求您們救救我,讓我不會被弄成精神病,不會象我大兒子一樣被活活殺著賣器官》。

我是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自力新村44號1樓1號殘疾市民王春貞,我是武漢市漢陽區自強化工廠的法人代表,我廠是83年創辦的中國第一家民營企業,是以工業“三廢”和生活垃圾爲原料,使資源完全再生和照顧社會殘疾人就業的環保工廠,84年85年我們就有兩仟萬元的資金,我們家起碼救過十條人命,95年2月28日因救了漢陽區腰路堤小學一年級學生七歲的周琦和向當時的趙寶江市長寫信反映漢陽區政府房地開發公司的安全問題,得罪了區政府,被弄得財光家破人亡。

因征的土地被鄉長叔叔霸佔,廠房遭拆毀,兩仟萬元的財産被區政府搶劫和破壞光,湖北省高級法院法官借《司法鑒定》之名,僞造證據,篡改工廠征地紅線圖和我廠武國土(92臨)0044號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圖,進行枉法判決,不僅三被告交給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證據,都證明是百分之百枉法判決,被告武漢市城市規劃國土資源管理局漢陽分局,執法科長朱平在接待記者的每次談話都證明了法院是百分之百枉法判決,請看2003年8月7日武漢晨報第五版《拆違通知書下了兩年,違章建築“不倒”》,法制日報2004年8月25日第11版《殘疾人開辦工廠,十二年砌不上一堵圍牆》,公益時報2004年12月15日A4版特別報導《福利廠房,被迫撂荒十二年》,中國社會報2005年3月1日頭版《私人征地遭遇“圍城”困局》的報導。

由於我愛人陳壽田在北京告狀,大兒子陳永東從生到死,從沒與人打過架,是一個挨打不還手的人,更談不上犯法,04年5月29日,被(武漢)同濟醫院活活殺著賣器官,至今不給立案,2006年正月初一,陳壽田在最高法院信訪室外邊的幸福裏把蛋糕和花生發給饑寒交迫露宿街頭的上訪冤民吃,我當時不在北京,也不知此事,2006年2月23日,北京市國安局和豐台區公安局和義派出所把陳壽田加我和保姆弄到和義派出所,對我們租住的房屋進行搜查,對陳壽田進行審問,一直到2006年2月24日3點,才由武漢市公安局的人接走,

因武漢市政府駐京辦被拆了,正在基建,無處關押,住賓館,加之“接訪人”太累,忘了跟賓館人講不准我們出去,早上六點陳壽田就走了,我和保姆後來就不准出去了,押回武漢還是放了,但警告我,《你再上訪,就不會放了》。

2006年7月,我在北京腫瘤開刀,8月3日,回武漢治病,2006年8月11日,保姆摻扶著我到醫院打完吊針回廠休息,就被漢陽區政府和公安局指使江堤鄉豐收村委會派人將我和保姆綁架,關押在部營房裏,重兵把守,2006年9月1日,拿了一個所謂的《司法鑒定》,將我關進了武漢市公安局精神病院,說:“陳壽田把蛋糕和花生發給上訪人吃是犯罪,我們才關押你的。”

我不懂更不理解,做好事,自己花錢買東西給饑寒交迫露宿街頭的冤民是犯罪,我更不懂陳壽田背著我幹的這事,憑什麽要抓我,我有什麽罪,爲什麽偷搶殺人放火投毒的人沒有罪?

我是一個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左側上下肢癱瘓的殘疾人,沒有保姆摻扶,寸步難行,由於我有心臟病,注射精神病藥會有生命危險,加上武漢市公安局精神病院的醫生有人性,不僅沒給我注射精神病的藥,而且寫報告要漢陽區接回,但漢陽區政府和漢陽公安分局還不死心,又把我轉武漢市公安局戒毒所漢陽分所和武漢市第五醫院第一分院(原十裏鋪醫院)精神病分院關押,聽說爲關押我,被告漢陽區政府已花掉柒萬多元了,政府領導是不是準備把我象我兒子一樣,活活殺著賣器官,用賣器官的錢來填補這個錢呢,還是爲了開奧運會而關押我們上訪的冤民。

我關了壹年半,和我關在一起的鄒厚珍,關押的時間更長,陳世忠鄉長2007年11月份對我說:“中共中央開十七大期間接回的人,東西湖精神病醫院關了壹佰多個,鄂州精神病醫院關了兩佰多……”。到底中國關了多少,我無法估計,我有病得不到治療,因糖尿病病變,雙眼長白內障,眼睛從戴150度的老花鏡,現要帶500度,腎和膽都長了結石,就是不被活活殺著賣器官,不把我弄成精神病,我也會被活活關死,殘疾人保護法私有財産保護法公安法法官法刑法憲法都成了無用的廢紙,政府法院公安胡作非爲無法無天都《合法》,人的命無法保,不犯法的人可隨便殺著賣器官,這是什麽樣的和諧社會,哪還有人權可言。我求胡主席、溫總理、吳委員長、賀書記、周書記等九常委依法救我的命。

武漢市漢陽區自力新村44號1樓1號左半邊癱瘓的王春貞(現關押在武漢市公安局戒毒所漢陽分所和武漢市立第五醫院第一分院精神病分院)2007年12月9日。

《請求放出我們的母親》

我母親是個多病癱瘓的殘疾人,沒有犯任何法,沒有精神病,不吸毒,爲什麽先關進精神病院,後又轉到武漢市公安局戒毒所漢陽分所,又轉武漢市第五醫院附屬第一醫院。07年4月16日又轉武漢市公安局精神病醫院,遭拒收,又退漢陽當精神病關押,現已非法拘禁快9個月了,爲什麽還不放回我們多病癱瘓的母親?

我家的財産被誰搶去了?

爲什麽說抓我父親定他有精神病?爲什麽抓到後要送精神病院關押?

我是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自力新村44號的公民,我家91年征得4.08畝土地辦綜合利用“三廢”、使資源完全再生、消除污染和照顧社會殘疾人就業的工廠,所有費用當時都已交清,因爲當地村民的種種原因,張鄉長的叔叔拆我廠房,封堵我廠門窗,霸佔我廠土地建房和院子,並阻撓我廠建圍牆。

事到今日,土地還沒有交付我們使用,導致我廠設備無處存放,後經上報有關部門同意,在自立路南建了五佰多平方米倉庫。96年11月20日漢陽區政府以拆除“違章”爲由,把我廠設備及所有的東西都拖走和破壞光,不僅損失1000多萬元,並污染了環境,就是拆違也不應該搶走和破壞我們合法的財産啊!

那些設備可是我們姊妹沒有上學而用血汗換來的。我母親就是因爲到北京上訪,回家後即被抓。區裏說放人要市里批准,但市里說區裏抓人不對,他們管不了。省裏說等待,我們等待了9個月,然道一直要等到我媽媽因病關死在裏面嗎?

還我家的財産!放我母親回家!!爲我父母平反昭雪!!!
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自力新村44號王春貞的七個子女
2007年4月17日
電話:1397108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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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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