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安東台北十八日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今天指出,威廉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為台灣自費辦理,非國際籃球總會所屬的賽事,來台外隊也非透過國際籃總邀請,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應以「中華民國」國名參賽。
瓊斯盃於1978年開始舉辦,至今剛好屆滿三十週年,體委會最近數度去函,要求籃協今後舉辦瓊斯盃應以正式國名「中華民國」名義參賽,而不應再採用奧會模式的「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隊名參賽,不過,籃協都未回應。
籃協執行副秘書長王人生今天表示,體委會的用意可能是不讓中國大陸派隊來台角逐,但是瓊斯盃三十年來從未出現過中國隊伍,體委會要求籃協更改名稱,讓籃協左右為難,因為仍然可能衍生不必要的困擾,使一些受邀隊伍裹足不前。
體委會指出,籃協曾於前年轉國際籃球總會來函,其中,與國際籃球總會1981年簽定的協議,載明參加國際籃總(FIBA)所有官方比賽或活動時,應使用奧會模式,國際籃總也承認,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非國際籃總的官方比賽。
雖然瓊斯盃辦得很有聲望,相關細節也應尊重之前簽訂的協議,即應採奧會模式,不過,體委會強調,在瓊斯盃比賽中,「Chinese Taipei」的中文名稱顯然被「誤用」,應是指「中華民國」,是因籃協忽略當初協議的條款所致。
理由是,誠如國際籃總來函所稱,瓊斯盃非國際籃總官方的賽事或活動,自不在1981年與國際籃總所簽訂的協議之限。體委會並認為,瓊斯盃用國名參加自費辦理、自己邀請參賽隊伍,且多數非各國國家代表隊參賽,未違反協議內容,道理至明。
體委會並指出,瓊斯盃籃賽具有時代背景與意義,深受民眾關注,以往沒有是否以「奧會模式」處理的問題,為維護多年傳統及主辦國尊嚴,避免民眾反感,這項賽事仍應以援往例無須適用「奧會模式」辦理為宜,請籃協向國際籃總詳加說明、據理力爭,以維護籃協及國家尊嚴。
如果籃協認為仍有以「奧會模式」辦理國際籃賽的必要,請另行籌畫其他有別於瓊斯盃的比賽。另外,籃協甚至中華奧會一再主張要以「中華台北」、不再以國名參賽,自是有損國格之舉,為何昨非今是?應有充足、合理的交代。
體委會今天重申,如果只憑國際籃總一封時間點突然、邏輯薄弱、理由牽強的信函做為自我矮化的合理理由,恐不足為信。而體委會向來尊重運動團體包括籃協以奧會模式申辦國際正式比賽,但對於無須以這項模式辦理的比賽,也期許所有運動團體都能以國家主權、尊嚴與國格彰顯為目標,以不負民眾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