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6日訊】我的朋友小小去年剛從加州州立大學畢業。她在一家台資高科技公司上班,月薪還挺高的。小小的公司給她一個挺好聽的職位名稱:「PRODUCTMANAGER」(產品經理)。表面上她的職位是朝九晚五,但事實上她上班的時間通常是朝八晚七。有時後忙起來,午餐都要在辦公桌上吃,雖然公司表面上的政策是給員工們一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如果老闆要開會,有時公司會買便當請產品部門所有的員工,一邊吃免費的便當一邊開會。
如果我跟小小說她的公司可能欠她薪水和加班費,她一定會一頭霧水的說:「我拿月薪耶!」
的確,這個時代的白領階級員工都不是很清楚加州美麗的員工法。一般白領階級的員工都有大學以上的學歷,所以拿了一份挺高的月薪,或好聽的職位名稱,就以為自己因為是白領階級而沒有資格拿加班費及其它的員工權益。
加班費豁免資格
加班費的資格是在於您工作時做些什麼,而完全不是在於您是否拿月薪或您的職位名稱。一位高學歷拿高月薪的員工也有可能有拿加班費的資格!!
基本上,在加州只有三種員工沒有拿加班費的資格(英文我們稱呼這些無加班費資格的員工「EXEMPT」員工)。這三種EXEMPT員工必須拿至少拿$2,733的月薪,然後並且符合以下其中一種EXEMPTION資格:
(1)行政性質人員(「AdministrativeExemption」):必須50%以上的工作是行政性質,工作性質並且須關於公司的重要制度(importantpolicyorbusinessdecision)。必須對於公司的重要制度有獨立的決定權(independentdecisionmakingpower)。行政人員的工作性質基本上必須是於公司的「生產過程」之外(outsideof「productionprocess」)。
(2)專業人士(「ProfessionalExemption」):必須要是有加州執照或專業CERTIFICATE。或者某些專業藝術家。
(3)高階主管(「ExecutiveExemption」):必須50%以上的工作是主管性質(managerial)。必須對於公司的重要制度有獨立的決定權(independentdecisionmakingpower)。必須至少管理其它兩位全職員工。並在公司有權能決定或跟公司推薦員工的聘用及解僱。
曾經提出投訴的經理級及其它高薪員工包括:連鎖餐廳的經理(restaurantmanager),保險司評估員(claimsadjuster),連鎖零售店店長(retailstoremanager),及其它大公司的員工。
除非小小的工作性質符合以上任何條件之一條件,不管小小的工作名稱多好聽或著薪水多高,小小有權利拿加班費!
法律上另外有一些特別行業的EXEMPTIONS。基本上,好的律師會就您的行業及工作性質來評估您拿加班費權利。
加班費
基本上如您工作8個小時以上一天或40個小時以上一個禮拜,您多做的小時可以拿一倍半的薪水(以小時計算,用週薪除於40小時一週來算您的「時薪」)。
如果是12個小時以上一天,您多做的那四個小時可以拿兩倍的時薪。
如果您的老闆欠您加班費,您最多能拿回過去三年的加班費,加上10%利息。老闆基本上還要幫您付律師費。
吃飯時間
基本上每工作五個小時,您有30分鐘吃飯時間。吃飯時間是必須完全放下所有的工作,而且不受任何干擾(「duty-free」andnowork-relatedinterruption),所以如果老闆要求員工邊吃飯邊開會,老闆必須多付員工吃飯時間的薪水。
如果公司沒給您「不受任何干擾的」30分鐘吃飯時間,您可以跟公司拿回一小時一天所謂的「吃飯時間工資」(「MEALPERIODPAY」,用週薪除於40小時一週來算)。您最多能拿回過去三年的「吃飯時間工資」,加上10%利息。近來有很多高薪員工都提出「吃飯時間工資」的「集體投訴」(「CLASSACTION」)。
休息時間
每工作四個小時,您有10分鐘休息時間。如果公司沒給您休息時間,您可以跟公司拿回一小時一天所謂的「休息時間工資」(RESTPERIODPAY,用週薪除於40小時一週來算)。您最多能拿回過去三年的「休息時間工資」,加上10%利息。近來也有很多高薪員工都提出「休息時間工資」的集體投訴。
「吃飯時間工資」及「休息時間工資」在法律上算是您的「薪水」(WAGE)。
有薪假期時間沒有使用怎麼辦?
加州法律並不要求公司一定要給員有薪假期時間(PAIDVACATION)。不過,如果公司有給員有薪假期,那基本上公司不能沒收已經給員工的假期。還句話說,公司您不能因為您今年沒拿VACATION就把您今年累積的VACATION沒收掉。還有,如果您離職時有累積的VACATION,法律有規定公司一定要把您累積的VACATION轉換成工質給您。
可是我沒身份?
在加州,無論您有沒有身份,您都有權力受到加州員工法的保護。基本上,您唯一拿不回來的是您的工作(除非您提出控訴時以取得工作卡)。除此以外,如果您已離職,加州法律並不允許老闆的律師在你提出控訴後去問您現在和過去的身份。如果您還在職,然後您提出控訴時以取得工作卡,老闆也不能去過問您過去的身份。基本上,好的律師是會保護您的權利的!
可是我拿的稅單是FORM1099並不是W2?
就算公司給您FORM1099,法律上也有可能識您為「員工」而給您基本的加州員工權利,包括加班費,休息和吃飯時間等等。這是因為法律上是看您幫公司做事的方法去決定您是否是「員工」(EMPLOYEE),而不是看老闆給您的是哪種稅單。
加州最低工資
無論您是否拿月薪,您的工資換算為小時(用40小時一週)不能底於$8.00一個小時(從2008年起)。
我已離職了怎麼辦?
基本上,以前和現在的員工都可提出各人或集體投訴,只要投訴是在離職三年內提出(某些集體投訴甚至能在離職四年內提出)。當然是早提出投訴會能拿回越多的補償。因為法律讓您能拿回最多三年的工資,所以果您離職後兩年才提出投訴,那您就只能拿回一年的工資補償。
害怕投訴會被老闆報復:我並不想失去我的工作!!
如果您是在職的員工,請不要害怕被公司報復。如果您提出投訴之後,公司因您提出投訴而故意找您麻煩,把您降職,處罰,或解僱,那您基本上是可以另外告老闆對您的報復,因為這種報復行為是違法的。
請記住,加州法律是非常保護員工的!
現在您是否知道您的老闆或公司欠您薪水嗎?
Contact:
陳韻華律師,LawOfficeofKellyY.Chen
Tel: (626)381-9886
Email: attorney@kellychenlaw.com
www.kellychenlaw.com
Pasadena▪&BeverlyHills
(陳韻華律師▪法學博士
–代表加州員工,勞工,消費者,傷殘人士,以及社會上的弱勢團體–
陳韻華是一位完全白手起家的律師。陳律師小學畢業後跟她的父親,哥哥,及奶奶移民美國。來自於小康的單親家庭,陳律師16歲就開始打工,為自己負擔生活費,然後半工半讀的將自己送到大學及研究所。因為受到奶奶的影響,陳律師一直深信人只要努力,肯吃苦,做事正派,就必定會成功。陳律師一直以來的理想是做一位「好的律師」,如奶奶的教導:「助人第一!」
在加州州立法學專校UCHastings博士班時,陳律師是出名的「民法正義診所」(CivilJusticeClinic)的成員。在正義診所,陳律師代表一位外籍員工去控訴老闆的不法行為。她在正義診所的表現讓她贏得了「Wikin學術優秀獎」以及「CALI未來優秀獎」。陳律師是加州員工律師協會Diversity獎學金得主。除法律博士學位之外,陳律師是位加州大學心理學碩士。在大學,陳律師獲得加州州立大學(爾灣)心理學學位。她大學畢業後直接進入加州州立大學心理學博士班做過兩年的心理學研究。
由於身材嬌小,陳律師的外表看起來比實際年齡還年輕,但她天不怕地不怕、以小搏大的精神,常讓其他經驗豐富的律師印象深刻。她對自己身為律師的期望是,代表加州員工,勞工,消費者,傷殘人士,以及社會上的弱勢團體們,去維護他們應有的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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