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男子走私穿山甲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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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1月10日報導)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走私穿山甲兩名主犯死刑,緩刑2年執行。

法院日前對一起案值高達2938萬餘元的特大穿山甲等珍貴野生動物走私案作出一審判決,兩名主犯顏長芬和陳鶴被判處法院判處死緩外,還判剝奪顏長芬和陳鶴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各150萬元。走私團伙另外3名成員中的楊貴斌和李昌柏被判處無期徒刑,分別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和50萬元,陳志強被判處10年徒刑,處罰金10萬元。

2006年夏,廈門東渡海關關員查驗時對一個申報重量25噸、品名為冰凍紅三魚的進口冷藏貨櫃產生了懷疑。因為紅三魚在廈門市場是隨處可見的廉價魚,沒有必要進口。隨著一箱箱貨物被打開,終于發現了藏匿在貨櫃底部箱中的多只冰凍的爬行動物。根據海關最終查驗結果及福建省閩林司法中心鑒定,這個集裝箱內共藏有經初加工處理的穿山甲2849只、大壁虎2600只,價值達600多萬元。

廈門海關緝私部門隨後展開深入調查,發現案件十分隱秘曲折。晉江安海人顏長芬在印尼的姑姑顏秀清和顏秀清在馬來西亞的朋友謝宥良分別在當地組織野生動物貨源,通過顏長芬向境內發貨。顏長芬在國內指使楊貴斌聯係陳鶴以“包櫃通關”的方式走私進口。陳鶴為此專門成立盛龍祥公司,在幕後指揮走私活動。楊貴斌是貨主顏長芬的貨物通關代理人。

經初步查證,自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以主犯顏長芬和陳鶴為首的犯罪團伙共走私進口17個冷櫃,內藏穿山甲凍肉6.8萬余公斤和穿山甲甲片900公斤,價值2340萬餘元。走私進口的穿山甲均銷往廣州、汕頭等地。顏長芬和陳鶴通過走私穿山甲分別獲利294.35萬元和24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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