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丹尼編譯報導)澳大利亞律師群體表示,給紐省履行陪審職責的人提供更多的報酬,並且擴展可取用的陪審員的職業背景,將會使紐省的陪審團具有更廣泛的社區代表性。
紐省法律改革委員會(Law Reform Commission)已經建議為陪審員們增加每日支付的津貼,並且針對收入較高的陪審員引進一個額外的「上限金額」支付政策,以使這部分人不受到經濟上的損失。而目前享有豁免權的人,包括律師,懷孕婦女和老人等,將開始被招入陪審員行列;而緊急救援人員和醫療專業人員只有在有很好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被豁免。
紐省律法廳長哈茲斯特高斯(John Hatzistergos)表示,政府將對委員會的74條建議徵求民眾意見。他在一份聲明中說:「在可能的情況下,確保陪審員在他們所服務的社區具有廣泛的代表性,這是很重要的一點。」
紐省律師協會(Bar Association)歡迎加酬的建議,但是說在提高陪審員的工作環境上還需要做得更多。協會主席卡紫曼女士(Anna Katzmann)說,很多陪審團的房間目前「離最佳條件還相差甚遠」,以致陪審員的尊嚴和隱私受到影響。很多陪審室缺乏天然光線,而且陪審員在經過激烈爭論之後也無可迴避的空間。並且在某些情況下,廁所門直通辯論室。卡紫曼女士告訴澳新社記者:「我們要政府支付適當解決這些問題的費用。」
該協會說,對陪審員職業背景修改的建議使得大多數律師有資格加入陪審團,這是早就應該發生的事。卡紫曼女士表示,以往的『老藉口』是,在一名律師陪審員面前,其他的陪審員會受到影響,但這是一種不正確的觀念。她說,陪審團是在履行一項實況調查工作,一名律師不會比其他任何人有更好的資格履行這一職責。
紐省法律公會(Law Society)也同意此說法,其主席馬肯(Hugh Macken)為此說,為了讓市民對陪審團成員更有信心,其成員需要從整個社會中提選,而無任何例外。法律公會還提出了一項更具爭議性的建議 — 如果法官以開庭前的媒體報導為由而終止審判,那麼刑事上訴法庭(the Court of Criminal Appeal)將被給予權力來審查和推翻此決定。此提議沒有受到廣泛的歡迎。該委員會建議,律師和審判法官有時高估了開庭前的媒體報導對陪審員的影響。但卡紫曼表示,雖然律師們可以看到此項改變在某些情況下的合理性,但是律師協會仍嚴重關切媒體報導對陪審團審判的影響。
還有一項受歡迎的提議是允許法庭解雇單一的陪審員而不是解散整個陪審團。律師協會表示,此項改革將會節省開支,減少由此帶來的不便和減輕因此給陪審團和被告帶來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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