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鄭大靖原是中國銀行湖北鄖西縣支行的幹部,因反映地方領導賤賣國家資產而不斷上訪,並數次被捕坐牢。由於當地官員將他列入黑名單,他的兩個孩子也受到株連無法就學。歷經十年的訴訟、上訪,至今仍沒解決。近日鄭大靖致信給APEC21國與會領袖一封公開信,呼籲這些領袖關注中國日益惡劣的人權狀況:「我們這些冤民根本沒有人權,連最起碼的生存都難以保證,甚至連喊冤的權力都被剝奪了,赤裸裸的暴露了人權狀況的惡劣。」
鄭大靖原是中國銀行鄖西縣支行的工作人員,因他家的住房以及銀行所屬的一些其他房產被銀行行長非法低價出賣,五百多萬元的房產只賣不到一百萬,實際上的買主是縣交通局副局長。因當地政府和司法部門不依法處理這件事,他一家先後二十多次到北京上訪要求討回公道。
因為上訪他數次被捕坐牢,由於當地官員將他列入黑名單,他的兩個孩子也受到株連上不了學。當地的縣委書記還私設牢房,在他女兒鄭霖鑫剛7歲時就因為他上訪,曾被關到牢房裡65天。他也曾將大兒子送到2千里之外的河北妹妹家,縣委書記知道後就派公安到河北省威脅他的妹妹說,如果收留小孩叫你在這裡住不成。他的大兒子也從此失學了。
鄭大靖在公開信開頭稱自己是一位「無人權人」。公開信說:「為什麼稱謂自己是無人權人,我們作為一個自然人,沒有工作,沒有任何經濟生活來源,面臨如此生存處境,政府還支持強盜霸佔我們全家唯一生存住房,掠奪去我們的一切生活用品,不准兩個小孩上學讀書,私設黑監獄關押我們,並且連我只有七歲的小女兒也不放過,這一切有一點人權嗎?」
鄭大靖表示,他在不斷的上訪中,鄖西縣委書記多次指示當地要不惜代價把他抓回去,還給他冠以勾結境內外敵對勢力的罪名,甚至還要抓他回去勞教。
公開信指出,為了討回人權,他到過全國人大、國務院信訪局、最高檢、國資委、中紀委、中級部中行總行等部門信訪視窗,沒有一個起作用,反倒背上罪名,越級上訪,非正常上訪,非法遊行示威等莫須有罪名,現在才知道,這些信訪視窗,也都被地方腐敗分子用金錢買通,再由地方政府強行騙回。
今年7月24日,因幫助雲南訪民維權的鄭大靖,目睹江蘇殘疾訪民遭北京接濟站工作人員斥罵,替這位訪民說了幾句公道話,就在北京接濟中心大廳內,被工作人員打昏死過去,引發數百訪民憤怒進而包圍了接濟站。
鄭大靖被他們打得昏過去很久,醒來後仍然走不動路,躺在路邊(大紀元)
公開信中鄭大靖還表示,歷經十年的訴訟、上訪,至今仍沒解決。期間經歷了種種苦難,遭遇了令人難忘的辛酸和屈辱,同時也看到了數不清的更悲慘的人和事,赤裸裸的暴露了人權狀況的惡劣。
他說:「我們這些冤民根本沒有人權,連最起碼的生存都難以保證,甚至連喊冤的權力都被剝奪了:不許穿狀衣,不許聚集,不許到國家規定的信訪接待部門以外的地方喊冤等等。動輒遭到警察、保安的謾罵、毆打,隨時隨地遭地方政府的野蠻截訪、毒打、關押、勞教,送精神病院。人格和尊嚴對這些冤民簡直就是一種奢望,更談不到受法律保護。」
鄭大靖在公開信中道出了他全家十年上訪的悲慘經歷,他認為造成這些不幸的根本原因是這個專制的體制。一個沒有任何制約機制的專制體制,必定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與人民為敵,逆歷史潮流而動,與政治文明背道而馳。
鄭大靖希望媒體報導能以引起社會關注,從而改善他的兩個孩子目前的處境,鄭大靖8歲多的女兒鄭霖鑫也通過一小段錄像,向外界呼救,她說:「叔叔、阿姨我現在被休學了,上不了學了,希望你們能幫我。」
記者從昨天到今天多次致電鄭大靖手機(13718900045),都無法聯絡到本人,手機呈關機狀態。據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昨天發出消息:「鄭大靖先生失蹤。」 他們多次與鄭大靖妻子和北京友人聯繫,北京訪民和友人也四處查詢,他們依然沒有鄭大靖的消息。
鄭大靖致信APEC首腦的公開呼籲信
尊敬的各國領袖:
我是中國公民鄭大靖,男,46歲,漢族,無業,住湖北省十堰市鄖西縣民聯社區居委會,是一位無人權人。
為什麼稱謂自己是無人權人,我們作為一個自然人,沒有工作,沒有任何經濟生活來源,面臨如此生存處境,政府還支持強盜霸佔我們全家唯一生存住房,掠奪去我們的一切生活用品,不准兩個小孩上學讀書,私設黑監獄關押我們,並且連我只有七歲的小女兒也不放過,這一切有一點人權嗎?
我們人權受到侵害和被非法剝奪的過程:1996年,湖北省鄖西縣法院以我欠鄖西縣釀酒總廠貨款壹仟陸佰余元為由,將我非法拘留罰款等手段侵犯我的人身權益,事過日餘,鄖西縣法院又再次以同樣藉口,又下一個裁定,又認定我還欠鄖西縣釀酒總廠貨款三仟陸佰余元,這是即無可事實依據的枉法裁判,又是違背法律規則的一案兩判。而且我這十多年的不斷訴狀,更加激起了鄖西縣法院副院長朱卓越賦、執行局局長胡永漢(現已逮捕後又被取保侯審)表兄弟倆的瘋狂報復。
彭貴華、鄭大靖借款糾紛一案,鄖西縣法院對談案判決文書生效已長達近10年,就因為朱、胡二人公積私仇,就是不予執行。
鄭大靖作為中間擔保人,通過舅父向石大柱借款八萬元給鄖西縣三化廠使用,後產生糾紛,訴至鄖西縣法院,法院判後期間鄭大靖向法院交訴訟費四仟元,執行費四仟元,兩項共計八仟元,可是拖了近兩年卻得不到一分錢的執行,就在我不斷向有關部門投訴時,胡承漢逼三化廠起訴。朱、胡二人又操似作出一個極為荒唐的再審裁定,致使我連要錢的物件都沒有了,後來院長譚丹平只是承認案子錯了,表態一定解決,但就是拖著不予解決,這期間我就注重蒐集掌握鄖西縣法院這夥人的違法犯罪證據,不斷向中央各有關部門投寄,但都石沉大海。
這一切都觸及到鄖西縣政府部門,法院及其法院朱單賦、胡承漢等一夥執法犯法敗類,所以,他們要尋找一切機會對我進行報復。
2005年5月,中國銀行湖北省十堰市分行行長楊德全、王浩為收受巨額賄賂,暗箱操作,非法將已撤銷的下屬鄖西縣支行所有房產、土地、價值達伍百多萬元資產,只賤賣96萬元,並且不顧未參加房改房的7戶原中行鄖西支行職工的生存,一起賣給汪傳炳,汪又轉手倒賣給現在買主柯尊春,機時柯尊春為了掩蓋事實真像,套改買賣合同,買通鄖西縣法院,致使鄖西縣只受理柯尊春對我們原中到7戶職工的訴訟,卻不受理欠對柯尊春的反訴,鄖西縣法院活動十堰市中院,以被告方在茅箭區為由,由茅箭區法院受理,就是這樣故意刁難我們,串通一氣,最終作出枉法判決,二審又迅速作出維持原判,這就是中國司法腐敗的一大特徵。
針對本案兩審法院違背事實證據,對我們唯一生存的合法分配住房,為了達到枉判目的,只藉口與單位沒有租賃關係,事實也非如此,請問單位每月從我們工資中扣除的房租費叫什麼?即使沒有這種因素,我們住了近十年的房子又是怎麼入住,再退一萬步講,柯尊春能買我們的住房去謀利,難道比我們生存還重要?
從法律上來講,按照《民法通則》11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再按《國有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第25條規定:國有企業在關、停、並轉中要對企業職工進行妥善安置。可是法院敗類何新、龍蘭英、汪文玲等執法敗類置法律條款規定於不理,不知他們執行的是何法,將柯尊春、辜漢文這兩個地地道道農民,只是不務正業,靠組織黑惡勢力,敲詐、勒索等不正當手段非法獲利,買通這些貪官,執法敗類,司法就自然難以公正。也自然印證了柯尊春所言,無論我告到哪一級,哪一部門他都可以用金錢買通到哪裏,我的這多年訴求確實體驗了柯尊春的金錢萬能作用。
按照《刑法》第169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本案不僅得不到各級法院的依法追究,反而替中國銀行十堰市分行行長楊德會、王浩掩蓋罪行,對我瘋狂進行報復,十堰市分行行長王浩在任期不到3年時間,卻給十堰市分行造成了三個多億的經濟損失,現在也只僅對他作一個撤職處分完事。這難道不是法律望賊興歎嗎?完善健全的法律又有何用?這些反而成了執法枉法撈取不義之財的藉口工具而已。從而使違法犯罪份子至今逍遙法外。
在十堰市中級法院很快作出枉法維持原審判決後,我迅速向湖北省高院、十堰市中院同時用掛號信寄交了再審申請書,但這兩級法院不給任何答覆。這就是執法犯法,踐踏人權的事實證據。
以下再看看以湖北省十堰市鄖西縣大主任,縣委書記盧富昌為首的黑社會組織侵我人權的血淚控訴,為了討回人權,於2005年9月第一次上訪到北京,在這期間,我們到過全國人大、國務院信訪局、最高檢、國資委、中紀委、中級部中行總行等部門信訪視窗,沒有一個起作用,反倒背上罪名,越級上訪,非正常上訪,非法遊行示威等莫須有罪名,現在才知道,這些信訪視窗,也都被地方腐敗分子用金錢買通,一次次將我們強行關到馬家樓北京市接濟管理服務中心,再由地方政府強行騙回,於2006年6月13日,縣委書記盧富昌、副縣長王太寧這伙腐敗分子終於露出了猙獰面目,將我一家押回當地後就囚禁到城東酒樓。
2006年7月9日,盧富強強令鄖西縣公安局對我進行拘留,理由是在北京非法遊行示威,公安局知道是捏造罪名,不同意拘留,但迫於餐的淫威,最後決定對我作出拘留五天,出監後,我向十堰市公安局提出了申請復議,市局現已作出:撤銷鄖西縣公安局對鄭大靖的拘留決定,但鄖西縣公安局不將其決定送達給本人,但別人已通過非正常管道將此決定拿到手。
拘留時間到期被解除後,縣公安、縣政府、鎮政府、居委會等人又直接守看看守所內,又將我強行逼到城東酒樓內囚禁,一天三班,每班三至五人輪看我們全家。
2006年7月2日,政府有關領導向我透露說:盧富強又在捏造罪名,要判我幾年徒刑,跟著鄖西縣公安局經偵隊就開始找我調查1997年元月10日向鄖西縣三化廠提供八萬元借款一事,由此證實別人提供消息的準確性,於是,我就乘7月4日下午天下大雨之際,成功逃出以盧富強為首黑惡勢力執政的政府囚禁。逃出到北京後,就繼續不斷向中央、省、市各部門投寄材料,同時向網上公佈。檢舉和]揭發盧富昌的滔天罪行。
這樣,2007年7月14日,盧富昌為了更加顯示他的權威和毒辣手段,我為維護國家利益和個人合法權益,求得司法公證,從而走向艱難的上訪之路,不斷遭到地方政府鄖西縣委書記盧富昌,付縣長王太寧的報復和迫害。因住房和財產都被不法侵佔,全家4人無處生存,兩個小孩被逼失學,我只好帶著妻子和不滿7歲的小女兒到京上訪,先後到京20多次,地方政府每次都以回去解決為由,一次次被綁架回當地不管了。直至2006年7月,由分管付縣長王太寧才向我的妻子露出了猙獰面目,他說:「你們上訪不是和我們政府作對,不是拿雞蛋碰石頭嗎?我整不死你們,我把你們非法關押了怎樣?你們不是告到北京胡錦濤、溫家寶那裏又怎樣了,他們怎麼給你解決呀?說來我聽聽,我告訴你們,沒有誰能為你們講公道,真正為你們解決問題,還是我們地方,所以告到哪裏也不起作用,我政府有的是錢和人,來給你們窮百姓耗,你們耗不起。」這就充分暴露出了他們的險惡用心和醜惡賊臉。是的,他們手中有權、有勢、手中掌握著百姓上交的稅錢,所以任由他們支配,為騙我們回去不惜耗資20多萬元,關鍵中中央對他們的政績考核,影響了他們這伴腐敗分子的地位陞遷。
他們這伙腐敗分子見這種方法在我身上起了不了多大作用後,縣委書記盧富昌就指使公安紀曉兵、洪興國於2006年6月17日,按照盧富昌的指示,將我一家3人由北京綁架回鄖西縣城後,盧富昌逼縣公安局按照紀曉兵提供捏造的假證據進行拘留5天。見對我拘留5天後不僅沒有屈服的效果,反而更加增強了斗腐的決心,盧富昌只好對我一家繼續非法關押。我在非法關押、拘留、再關押中度過半個月後的一天下午,乘天下大雨之際,看守人防備鬆懈時,隻身逃出魔掌聲,但看守人發現我已逃走,馬上報告盧富昌、王太守。盧、王迅速批示公安政府派出30多人封鎖各個路口,車站進行搜捕。但我仍饒幸逃脫,輾轉來到北京繼續上訪,但中央這些上訪部門也都是像踢皮球一樣,將問題踢到省、省再踢到市,市在踢回到縣。所以,鄖西縣盧富昌、王太寧不怕我們上訪告他們的腐敗問題。因為沒有任何部門和人來追究他們的責任。
我成功逃出後,妻子曹祥珍和7歲女兒仍被縣委書記盧富昌繼續嚴加看管,並於2006年7月14日將我妻子曹祥珍、女兒鄭霖鑫由非法關押場所城東酒樓正式轉押到私設牢房寺溝煙草站,對外稱謂「非正常上訪人員學法班」前後共關押上訪人員16人,這所牢房的負責人是鄖西縣政法委付書記雷顯朝,其他具體看管人員都是盧富昌、王太寧由縣政法委、縣法院、縣公安、縣政府及鎮政府抽調20多人,另在社會聘請保安2個,實際是他們請的打手,專門歐打這裡被關押的上訪人,有關詳情見中國新聞社《中國新聞週刊》記者報導,題為:「上訪戰」中的七齡童報導。
盧富昌、王太寧私設的這所牢房,對外宣稱全封閉式的「法教班」,在四周近四米的高牆上,固定有玻璃渣和鐵絲網,所有被關押到裡面去的上訪人員都是被秘密抓進去,不准家屬和親戚朋友知道,手機被收繳,生活上都是吃看管人員們的剩飯剩菜充飢,吃飯的碗都是用有毒、有害身體的工業塑膠碗,看管人員們當然全都是用無毒的陶瓷器皿,在這裡被關押的人80%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毒打,就更不用說有什麼任何人身自由和通信自由,更不談什麼申訴權力,其目的就是要對上訪人進行身體上催殘使其精神崩潰。
我7歲的女兒遭政府報復關押,不能上學讀書,我只好將13歲的兒子秘密轉移到兩千多里外的河北省無極縣妹妹家上學讀書,但還是被盧富昌打探到,馬上就派公安洪興國、楊厚新、政府人員趕往河北威脅不准收留我的小孩在此上學讀書。所以,我的兒子只在河北省上了一個多月的學,就被逼、被迫失學至今。中國新聞週刊記者採訪報導後,國外120多家媒體也進行了跟蹤採訪和轉載報導。我也不斷向中央、省、市、各相關部門進行了不斷投訴,沒有任何一個部門來進行調查和處理。
2007年3月15日上午九時前後,天安門警察以我同外國人交談為由,將我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進行瞭解後,於下午3時前後,又將我由天安門分局送往馬家樓接濟中心,晚6點左右,又由十堰市政府駐京辦周國棟、鄖西縣公安局高勃、張萬福、鄖西縣城關鎮鎮府工作人員張功才等人將我強行押往十堰市政府駐京辦進行非法關押。
3月16日下午3點半,英國電視台記者一行四人前往我關押處進行了採訪,隨後很多訪民也趕去報警,希望北京警察公證處理解救人質,沒想到這幾個警察卻甘願充分腐敗分子的幫兇,認為他們來的這幾個不容易幫地方腐敗分子養的狗,將我綁架走,所以又轉回去調來更多警察和武警兵,配合地方狗將我秘密轉押到北京市東風賓館內關押。
直至3月17日晚10點鐘,鄖西縣政府派出專車、專人才趕到北京東風賓館,又買通北京警察強行將我塞入車內,迅速連夜兼程,於18日下午將我解押回當地鄖西縣城城東酒樓看押,23日早又將我秘密轉押到盧富昌私設的牢房(寺溝煙草站)進行嚴密防守與看管,24日上午我以要打電話知道妻子、兒女在北京如何生活。因不能直接聯繫,可通過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黃琦先生瞭解,公安看守人龔有建將電話接通後,黃琦說:你的家人在北京生活艱難,問我現被關押在哪裏?我說:就關在去年妻子和女兒被關押的地方,龔有建馬上一把將手機搶奪過去,意思是我向外透露了關押的秘密地方。
我氣憤之下找到一塊水泥磚頭,將牢房大門鎖砸掉,龔有建怕我逃出就撲向他,並將我的左手扭傷之後,反而說我將他打傷,並假做傷情鑑定,真是惡人先告狀。我犯了什麼法,沒有人身自由,沒有通信自由,沒有審訴的權力和地方,又能到哪裏去講理,更不用說做傷情鑑定。
我提出強烈要求,懇請公安將我關押到國家正規監獄,但是沒有任何作用。只好於4月15日凌晨1時,假借上廁所之機,借廁所木門翻過近4米高的圍牆逃出,剛逃出沒有多遠,就遭到追捕人的圍追堵截。但還是借黑夜優勢躲過了搜捕。最後於17日成功逃出湖北省境內,並向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求救,同時得到該中心負責人黃琦先生及全體義工的盛情款待和保護。同時更進一步向中外媒體發佈,同日晚我接受亞洲自由國際廣播電台記者的電話採訪,其目的就是要向世人告知,腐敗分子盧富昌不是要到處抓捕逃犯鄭大靖嗎?現鄭大靖已逃往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窩藏犯就是黃琦,有法律依據,不是可以撒野嗎?為什麼只能在湖北省境內倡狂,無法無天。
我在非法關押期間,看管人員說:你不要給我們為難,我們知道這樣做是違法,但是領導安排,我們又不能不聽,而且這種作法省裡領導還把鄖西縣的這種做法作為經驗在全省推廣。我們鄖西北街住的李春明,現任湖北省付省長,今年新年回來,盧富昌專為他舉辦盛大宴會,並安排煙火歡迎,不惜耗資幾萬元,盧富昌的家族勢力也很大,省、市政府部門都有他們同胞兄弟當官,他的兄弟盧傑昌不也是從鄖西縣陞遷到十堰市檢察院任反貪局局長嗎?這些人不僅有家族勢力。而且有強硬的官場關係,你個小百姓能告倒他嗎?你這不是在吃虧嗎?你現在無家可歸,兩個小孩失學,誤了孩子一輩子……
2006年7月22日縣委書記盧富昌強令鄖西縣公安局對鄭大靖非法拘留5天,鄭大靖向十堰市公安局提出復議申請書。最後,十堰市公安局依法作出撤銷鄖西縣公安局對鄭大靖的拘留決定,可是鄖西縣公安局至今不向鄭大靖本人送達,就在鄭大靖這次再次被關押期間,多次向縣公安要都不給。
自2007年3月23日被關押到寺溝煙草站牢房,鄖西縣法院就安排本院劉斌參加看管鄭大靖,可是鄭西縣法院於2007年5月 日卻出了一份自欺欺人的公告:因鄭大靖、曹祥珍夫婦下落不明……由此這是一個什麼法院,又是一夥什麼人在執法,真是荒唐可笑之極。
盧富昌這個土匪強盜不如的東西,比起那些其他腐敗分子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在鄖西縣就是一個土皇帝、土霸王、國法有何用?中央政令行不通,所以他提拔重用的付縣長王太寧才敢說:窮百姓告到國家主席胡錦濤、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那去也不頂屁用。現在看來也確實是這樣,村長巴結鎮長、鎮長巴結縣長、縣長巴結市長,形成層層庇護,千萬萬上訪北京的冤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滯留北京,想討公道,可是路已走到盡頭,公道仍難求。
歷經十年的訴訟、上訪,至今仍沒解決。期間經歷了種種苦難,遭遇了令人難忘的辛酸和屈辱,同時也 看到了數不清的更悲慘的人和事,赤裸裸的暴露了人權狀況的惡劣。我們這些冤民根本沒有人權,連最起碼的生存都難以保證,甚至連喊冤的權力都被剝奪了:不許穿狀衣,不許聚集,不許到國家規定的信訪接待部門以外的地方喊冤等等。動輒遭到警察、保安的謾罵、毆打,隨時隨地遭地方政府的野蠻截訪、毒打、關押、勞教,送精神病院。人格和尊嚴對這些冤民簡直就是一種奢望,更談不到受法律保護。
造成這些不幸,究其根源還是政治體制的原因。一個沒有任何制約機制的專制體制,一個沒有信仰的喪失自我約束能力而手中又握有無限權力的集團,為了自身利益,必然與人民為敵,逆歷史潮流而動,與政治文明背道而馳,並表現出歇斯底里的瘋狂。
天賦人權不可侵犯。不管侵犯者來自何方,力量多麼強大,只要做出違天意,逆民心之事必遭天怒人怨,最終走向滅亡。維護人類尊嚴和天賦人權,是中國基層民眾的強烈願望,肯定也是世界正義力量的共同心願 。我們要為此而奮鬥,強烈呼籲國際社會同情我們的遭遇,支援我們的行動,制止罪惡不再繼續。敦促胡錦濤先生解決冤民的訴求,還公民以真正意義上的人權,使百姓安居樂業,實現社會和諧。
此致
敬上
無人權人:鄭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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