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日本:租用中國料理店舖的注意事項

行政書士 脇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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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永住簽證者或投資經營簽證者開中國料理店時,多數情況是根據店舖租用合同從店舖所有者(戶主)那裡租用店舖。但是租用店舖通常情況不是戶主直接針對合同內容進行說明、協商。戶主把合同委託給不動產商,借主接受不動產商針對合同的說明並締結租用合同。這個合同內容,規定了租主和借主的權利和義務的重要事項。

但是因為這個合同內容是按照日本民法的租賃合同的規定和租借房屋法製定的,所以日本人也很難理解。因此簽約後經常出現很多問題。中國人有永住權或打算投資經營公司(中華料理店)的人,大多是在日本居住近10或有日語學校的日語水平的人。所以和日本人會話或理解簡單的文章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理解有關店舖租賃的合同等文件就比較難。

下面就租用店舖時應該注意的事情作一下說明。

1.首先,在租用店舖時一定要締結正式的「合同書」。

如果中介是持執照的不動產商,該不動產商有義務針對合同的重要內容向借主提供說明。如果說明不夠充分,借主將得到保護。但是,如果是戶主和借主直接締結合同,注意多數情況合同內容都是對戶主有利,而借主因沒有充分理解合同內容而簽約,事後在合同更新和解除合同時對借主都非常不利。因為日本是依照法律來治理的合同社會,所以原則上是合同書優先、被重視,而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書面證明將不會得到保護。中國人朋友之間有只是憑藉口頭約定借幾百萬日元的事情。但是這在象日本這樣法律•合同的社會,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如果在日本經營公司,即便是中國人之間,也要避免只是口頭上的設備•備品的轉讓合同。

2.注意保證金的歸還條件。

租用店舖時要向戶主交高額的保證金。所以在解合同時,如果沒有遲交房費或店舖修復等特別債務,借主對戶主可以請求全額歸還,還是即使沒有債務保證金總額的3分之1也不被歸還。一定要事先把歸還條件定好。否則事後說沒有看規定,也得不到保護。

3.店舖租用更新時,更新費定多少是重要的事情。

如果更新期間是長期,1年平均的更新費可能相對便宜。如果是3年更新,按1年房費的3分之一的比例來考慮。事先商定好不要使更新費成為過重的負擔。

4.充分地確認店舖內設備的所有者是誰。

中國料理店店舖內的洗碗池、廚房組套的爐灶、大型冰箱•電凍箱、洗餐具機、餐具、烹調器具等,是誰設置的,所有權歸誰等,戶主、前借主(前營業者)和這次的借主有必要聚在一起,以書面材料明確所有關係。如果僅僅以口頭約定接受轉讓,事後可能會被認為不是從設備所有者那兒購買的,從而造成損失。

如果是什麼設備、料理器具都沒有的建築物,最初的借主(營業者)如果投入了資本金,所有設備的所有權均屬借主(營業者)。但是如果該借主解除合同,那麼該借主有義務自己支付費用撤去建築物內所有的設備•備品,將內部狀態還原。因為這對借主來說是非常大的負擔,所以去找下一個借主,然後介紹給戶主。該借主可以降價把設備•備品賣給新借主。這樣不但不用出撤去費用,而且還能回收一部分投下的資本。一般來講這種情況比較普遍,但是偶爾也有找不到下一個借主而把設備等無償地轉讓給戶主的情況。轉讓方式各種各樣。如果租用有設備•備品的店舖,並打算繼續使用該設備•備品,一定要慎重地調查店舖內設置的設備•備品的持有者(所有者),然後再進行交接(購買)。(中文翻譯:程亞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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