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4日訊】據海峽都市報報導,犯罪嫌疑人楊某沂原任福建省交警總隊副總隊長,任職期間,負責總隊指揮監控中心玻璃幕牆工程建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工程承包人李某的賄賂款二十三萬元人民幣。
犯罪嫌疑人高某斌曾先後任古田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原寧德縣(現為蕉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一九九五年任原寧德地區檢察分院副檢察長(分管反貪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受賄八十七點一五萬元人民幣、五千美元、十萬日元。八月二十七日,南平市中院以其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現,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
犯罪嫌疑人柯某寶在一九九七年到二00五年任南平市電視台台長。任職期間,僅購買設備就收受福州某公司詹某四十萬元。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