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9月27日報導)上海市社會保障基金案的幾名上海市前任官員,包括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前局長祝均一近日被定罪及判刑。
新華社表示,近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祝均一、上海市寶山區原區長秦裕、上海市委原副祕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孫路一等人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祝均一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秦裕和孫路一都被判受賄罪成,前者被判無期徒刑,後者有期徒刑十五年。
目前各涉案主要官員已先後被判罪入獄,只剩下陳良宇尚未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