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二十五日專電)瑞士國會下院在三個月前通過法案,要求在全國小學裡,採用當地語言之外的第二種語言教學時,不得以英語為優先,但法案今天被上院大多數議員以中小學教育是各邦權限為由否決,退回下院。
在瑞士,法案必須上下兩院都通過才能成為法律。新語言法草案中這條保障本國語言的條文今年六月二十一日在下院通過,起因於瑞士德語區包括蘇黎世在內的某些邦,將英語當成小學二、三年級的第二語言來教學,而不再是法語,引發部分人士憂慮瑞士多語言和諧共存的傳統可能分崩離析。
瑞士有四種國家語言,據官方統計,以德語為主要語言的人口最多,占百分之六十三點七;法語為主人口占百分之二十點四;義大利語為主人口占百分之六點五;羅曼語為主人口占百分之零點五;另外百分之九的人則自稱以其他語言為主。
出身法語區的提案人下議員勒夫哈表示,任何語區以其他任一種國家語言教學,而非英語,有助於國民意識凝聚,以免不同語區人口各說各話,愈來愈疏離。有議員說,這項提案是要「阻擋英語入侵」。
但代表各邦的上院議員多數認為,硬性規定二十六個邦執行同樣的語言教學政策是違憲的,今天加以否決。
瑞士聯邦憲法規定受教育是權利與義務,但由各邦決定政策及執行。
在下院通過法案前不久,用以協調各邦教育政策的「各邦教育首長會議」才達成一項協議,在認知到瑞士不可能就語言問題達成共識之下,同意第二語言的選擇應由各邦自行決定。各邦首長認為這不僅是最好的辦法,也是唯一的辦法。
據新聞網站「瑞士資訊」引述,上議院教育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各邦已投資大量資源在課程調和與師資訓練,國會不該立法抹殺他們的改革。
這一議題其實已在國會辯論多次,聯邦政府在二零零一年就曾提過類似議案,但在二零零四年因財政困難而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