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蕭敬2007年9月20日華盛頓報導)四川省一位聽眾打來電話說,聽說中國的清華大學是用庚子賠款興建的,希望介紹一些有關的具體情況。
所謂“庚子賠款”是中國清朝政府在1901年9月7號與西方11國簽訂的《辛丑條約》所規定的賠款,由於這筆賠款是針對1900年、也就是中國農曆庚子年爆發的義和團運動,所以稱為庚子賠款。
庚子賠款的總額為4億5千萬兩白銀,其中對美國的賠款為3200多萬兩,折合大約2400萬美元。
美國帶頭用賠款在中國興辦教育*
1906年3月,美國傳教士明恩溥向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建議,用庚子賠款在中國興辦教育,並資助中國學生到美國留學。羅斯福採納了這個建議,向國會提出贊助中國教育的咨文。1908年5月25號,美國國會通過了有關決議。
1908年,美國正式宣佈向中國退還庚子賠款的半數,也就是1160多萬美元,用作資助留美學生。
為了開展派遣留美學生的工作,清政府1911年在北京開設了清華留美預備學校,1924年改名為清華大學。1917年到1921年,美國又用庚子賠款在北京建立了協和醫院以及協和醫學院。
1924年,美國國會通過決議把庚子賠款的剩餘部份用於中國,成立中國文化教育促進基金會,北洋政府任命了由10名中國人和5名美國人組成的托管董事會,負責掌管基金會的運作。
此後,這個基金會把大筆款項以獎學金的方式提供給清華大學。由於擁有可靠的經費來源,清華大學從創建之初就具備特殊的優勢和辦學條件。另外,很多中國的庚子賠款留美學生成為中國學術界的精英,他們在推動中國在人文和科技領域的進步發揮了重大作用。
對於美國利用庚子賠款在中國興辦教育,中國當局的通常說法是美國這種做法並非出於正義和公道,而是對中國的文化侵略,也就是說,美國的庚款興學非但無功,而且有過。
但是,很多學者認為,美國從來不曾干涉清華大學的辦校方針,也從來不曾介入中國選送留美學生的事務,並沒有損害中國的國家利益和主權,而是對中國的社會發展和進步起到了積極作用。
另外,在美國的帶動下,辛丑條約涉及的其他一些國家後來也陸續向中國退還庚子賠款。
現在,有關美國庚款興學的史料很多,聽眾們如有興趣,不妨做一點研究,得出自己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