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促國會加強法律監聽恐怖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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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沃爾夫森2007年9月20日華盛頓報導)布什總統敦促美國國會永久性加強一項法律,允許政府對恐怖份子嫌疑人進行監聽。布什在訪問華盛頓附近的國家安全局時發出了上述呼籲。

*布什:法律目的是保護美國人民的安全*

布什總統說,這項法律將給情報機構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手段來維護美國人民安全。他說:“這場辯論涉及的不僅僅是一紙法規。國會做出的決定將直接影響到拯救美國人生命的能力。”

頗具爭議的《外國情報監視法》最初是在30年前制定的,那個時候手機和互聯網還沒有問世。

*布什:促對外國情報監視法做永久改革*

布什政府正在敦促對這項法律進行永久性的改革,包括增加一項條款,允許在法庭沒有正式批准的情況下對在美國境內的人和國外的恐怖份子嫌疑人的電子郵件或者對話進行監聽。

國會今年8月同意在6個月內對該法律進行修改。布什總統正在給議員施加壓力,敦促他們現在重新審議這個問題,並在那一立法於2008年2月1日失效前通過一項永久性的改革議案。

他說:“沒有這些手段,我們將會更加難以知道我們的敵人在訓練、招募情報人員並讓他們滲透到美國等方面,正在幹甚麼。沒有這些手段,美國將更加容易受到襲擊。”

*布什:要求法律阻止針對電訊公司的起訴*

布什總統也要求國會補加一些條款。他說,這項法律必須阻止針對電訊公司的起訴案件,使這些公司在沒有法庭授權以及沒有通知當事人的情況下提供有關對恐怖份子進行監督的信息時不必被起訴。

國會批評人士說,此類舉動是侵犯憲法中的隱私權。他們擔心布什政府對監視恐怖份子的部門給予更多自由的要求可能太過分。

*納德勒:法律給政府不必要的權力*

來自紐約的民主黨議員傑羅爾德.納德勒是持反對意見的議員之一。他說,布什政府要求放寬的這項法律給了政府不必要的權力,在沒有法庭監督的情況下對美國人進行監督。

他說:“讓我們看看爭論中的真相吧。這項法律授予布什總統幾乎是無拘束的權力,在沒有法庭批准的情況下對外國人和美國人進行監督。”

白宮新聞秘書佩裡諾說,布什總統明白,民主黨擔心法案中使用的語言可能會被理解為允許有關當局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截獲個人信息,例如醫療記錄。佩裡諾說,有關當局並沒有侵犯個人隱私。但是她補充說,白宮將考慮做出澄清,不過,這種澄清不會削弱這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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