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社論:給中共上「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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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日訊】中共請過專家給他們上過課,講的是共產黨不熟悉的科學知識。

現在本刊不揣冒昧,也要給中共上上課,講的是他們本應滾瓜爛熟的「黨的建設常識」。

為什麼我們要多管閑事,而且居然要給共產黨上「黨課」呢?這是因為他們連黨內生活的起碼常識都不懂,居然有臉充當「黨和國家領導人」,實在是逼得啞巴說話,只得一吐為快了。

今天要給中南海各位領導講的「黨課」,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人的產生。

首先看看中共自己的黨章是怎樣規定的。

黨章第十條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規定:「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

第十一條特別規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

然後看看第十六屆即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是怎麼做的。

中共今年該開「十七大」了。「十七大」最重要的是兩件事:一件是聽取和審查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的報告,另一件是選舉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

然而現任的十六屆中央不去認真準備應向「十七大」做的報告,聽候審查,反而為第十七屆中央領導人的名單吵得不可開交。

據報道,中南海的現任領導為十七屆政治局準備的名單,已經有七套,為政治局常委準備的名單居然有八套。這幾個月中南海袞袞諸公除了國事之外,為之焦頭爛額寢食不安的,就是這件事了。

其實黨章寫得明明白白,這是「十七大」的事情。你們是十六屆的中央,到「十七大」時已經任滿,該下台了。雖然新中央未選出之前,你們還要處理經常性的工作,但選舉新中央乃是「十七大」的事情,你們管得著嗎?

當然,十六屆班子裡的某個人或某幾個人如果得人心,是有可能被選入十七屆領導班子的,但那也是十七大代表的權利,是十七屆中央委員的權利。你十六屆怎能越權呢?

黨章規定,代表和委員的產生,必須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如今「十七大」尚未開會,你們就把十七屆中央的名單都預備好了,那又何必勞民傷財開個「十七大」呢?你們能體現尚未產生的十七屆中委的意志嗎?這不是典型的強姦民意嗎?

共產黨講究「民主集中制」,那點「民主」實在有限。但連這點有限的黨內民主都給剝奪了,還能指望他們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實行民主嗎?

「黨課」上到這裡,還要補一點掃盲的「文化課」。如今中共在「選舉」這兩個字的面前,都成文盲了。

「選舉」者,「選」而「舉」之也。只有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候選人中間才能「選」出一個人來。如果只有一個候選人,怎能「選」呢?然而中共現在居然創造出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等額選舉」。「選」票上印的候選人數,就是當選的人數。多麼可恥!這種「選舉」,分明是「指定」,哪裡還有一絲一毫「選舉」的味道呢?正是因為害怕丟人現眼,所以中共從來不敢把「等額選舉」的字樣公開列入黨章。

其實這個「中國特色」也不是十六屆的人們所創造,中共「八大」以後就發明出來了。各屆代表大會和中央全會進行的所謂「選舉」,全都是走過場,無非是少數幾個人閉門分贓,把領導位子私相授受,然後把它排演成「選舉」的醜劇而已。這已成為慣例,難怪胡錦濤打算把中央委員和政治局委員的選舉預留百分之十左右的差額都成為破天荒的「新鮮事」,要開中央特別會議來「審議」。

(多麼可憐!只能在百分之十的範圍內「自由選擇」,而到了常委這一級,連這點選擇權也攤不上,還是百分之百的「等額選舉」。)

嗚呼!倉頡造字時怎能想到:他的不肖子孫居然能把「指定」唸成「選舉」!

轉自《爭鳴》2007年9月號(//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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