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梅閻小同律師事務所專欄

移民局提議更換無失效期綠卡

張雪梅律師

【大紀元9月2日訊】移民局於2007年8月22日公佈了一份新聞發佈,宣佈移民局提議對75萬張沒有失效日期的綠卡進行更換。移民局在同一天的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公佈了提議的規定以便公眾進行評論。新規定提議要求此類綠卡持有者在規定的120天申請日之內申請更換綠卡。此項提議將允許移民局發放更安全的綠卡、更新綠卡持有者的信息、進行背景調查、以及電子存儲申請人的指紋和照片信息。
  
綠卡是綠卡持有者在美國合法居留和工作的證明。移民局從1989年8月開始發放10年有效期的綠卡並要求綠卡持有者定期申請新的綠卡。而在此之前從1979年至1989年期間發放的綠卡則沒有失效期。移民局此次提議的新規定的目的在於更新這些沒有失效期的綠卡。
  
新規定提議受此規定影響的綠卡持有者向移民局遞交更換綠卡的申請(I-90表格)。此表格要求申請人提供目前的個人信息,包括照片和指紋。全美各地的申請中心和新的自動化申請程序將使移民局能夠在短期內審理大量的申請。新規定還提議了一個終止無失效期綠卡的機制。根據此規定,移民局將有權通過聯邦公告發佈通知來終止無失效期的綠卡。
  
讀者可以在2007年9月21日或之前登陸www.regulations.gov網站對提議的新規定提出意見。另外移民局同時還發佈了綠卡相關的信息和問答。根據相關信息,雖然1989年前發放的綠卡都沒有失效期,但移民局已經更換了許多此類綠卡,只有1979年至1989年發放的此類綠卡還沒有更換。這些綠卡老的已有30年之久,最新的也有18年。為了保證綠卡作為身份證明和工作許可的有效性,移民局現在提議對此類綠卡進行更換並終止無失效期的綠卡。
  
由於新規定還在提議期間,受此提議影響的綠卡持有者還不必馬上更換綠卡,但他們現在就可以自願更換新的10年有效期綠卡。新提議的規定一旦通過,無失效期綠卡的持有者需要在規定的120天的期限內遞交更換綠卡的申請並交納有關費用。目前費用為370美元,其中290美元為申請費,80美元為指紋和照片費。申請人可以在網上進行申請,但網上申請人也必須到移民局拍照和做指紋。
  
目前上述規定還在徵求意見階段,一旦通過,120天的期限就將開始,同時移民局還將通過聯邦公告發佈通知來終止無失效期的綠卡。受此提議影響的綠卡持有者應當密切注視此規定的進展,以便在此規定獲得通過時及時遞交更換綠卡的申請,避免由於無法及時得到新綠卡而造成的不便和問題。另外有意對此規定提出意見的讀者可以在2007年9月21日或之前登陸www.regulations.gov網站或給移民局在 rfs.regs@dhs.gov 的電子郵件地址發信對新規定提出意見。如果通過郵件或快遞提出意見,地址為:

  Director, Regulatory Management Division
  USCIS
  111 Massachusetts Avenue, NW, 3rd Floor
  Washington, DC. 20529
  所有此類意見都應提到DHS Docket No. USCIS-2005-2006。
  

本文僅為有關法律信息介紹,不為本所法律意見。如需個案法律諮詢,請與張雪梅律師聯繫,電話﹕(770)457-5888,電子郵件 ﹕info@zylawyers.com, 網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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