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6日訊】據上海74歲馬秀英親筆材料: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沒有任何書面處罰決定書,將她拘留。16日早餐和中餐沒有提供,到下午15時老人實在沒有辦法,設法逃脫到了臨時住處上海塘沽路566號某旅行社(這是她房屋在幾年前被政府強遷後臨時安排住處)。剛吃了點食品,在洗澡時,一批警察把房門踢倒,老人來不及穿衣服,就被警察用床單包起來送至虹口區拘留所。
拘留三天期間血壓升至110/190。拘留所醫生見此情形,很害怕就將警車送到提藍橋醫院,經醫院搶救就救活下來。
直至8月22日上海市公安局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理由是馬秀英到南京西路1376號上海商城門口上訪,定性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當天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拘留7天,當天看守所出具《釋放證明書》,證明虹口區公安局從8月15日至22日行政拘留是沒有法定手續,8月22日後補手續,這就是上海今日人權狀況。
2007-9-16(//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