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6日報導】(中央社德黑蘭十六日法新電)伊朗強硬的監督機構憲法監護委員會今天批准一項國會通過的法律,恢復日光節約時間的制度,這與總統艾馬丹加的希望相違背。
艾馬丹加領導的政府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取消日光節約時間,原因是沒有證據顯示日光節約時間對於節省能源有任何影響。
自此以後,伊朗夏季與冬季時間都一樣。格林威治時間加上三點五小時,就是伊朗時間。
官方媒體引述憲法監護委員會發言人的話說,但是負責審查國會所有立法的監護委員會表示,恢復日光節約時間的法律「不違反憲法與伊斯蘭教法。」
根據這項法律,伊朗將於三月二十一日夏季時間開始時,把時間撥快一個小時,九月二十二日冬季時間開始時,則撥慢一個小時。
目前不清楚這項規定何時開始實施。
伊朗本屆國會雖由保守派主導,但與艾馬丹加關係不佳。國會不避諱批評艾馬丹加政府,特別是他的經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