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我“奉子成婚”
19歲那年,當爸媽還在爲我排定相親日程時,我肚子裏就有了林俊的孩子。林俊和我一樣大,都還是懵懂的年紀,爲了這個孩子,我們匆匆成婚。
那麽小,哪里懂得夫妻相處之道,蜜月一過,我們常常會爲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得面紅耳赤。有次去他公司,有人對我嚼舌頭,說林俊一整天不在自己的 座位上,和隔壁辦公室某小姐聊得火熱,我不問青紅皂白,當著衆人的面就給了他一記耳光,他沒吱聲,扭頭就走。這以後,我們雖然和好,但關係大不如前。
20歲的時候,心思活絡,看到和我一般年紀、沒我漂亮的女孩都在轟轟烈烈地戀愛,我卻只能回家抱孩子,心有不甘。於是就有了和肖見的故事。
肖見是我的師傅,大我整整18歲,是個大學老師,發明專利後到我們單位搞專案。他知書達理,人又和氣,我遇上什麽事,特別喜歡找他商量,請他 出主意———結婚、生子,包括和老公吵架鬥氣,沒什麽他不知道的。那次和林俊大鬧一場後,我情緒異常低落,他說:“這麽好的姑娘,他怎麽能不好好珍惜。” 聽得我心頭一熱。每天,他還會帶些我喜歡的零食塞在我包裏,我覺得他特別會疼人。他那時正在找房子,我把家裏一套空房借了他,之後的一天晚上,我去了他那 裏……
花了5年,我們走到一起
其實當時不至於鬧到離婚的,但一邊是成穩老練的肖見,他擺事實講道理,開導我結束無謂的愛情,告訴我離婚的步驟,教我如何在對方不同意的情況 下運用法律手段上訴,並且向我引薦可以助我順利離婚的重要人物一二三四;而另一邊的林俊呢,他開始在外面亂搞,三天兩頭帶些髮廊妹、打工妹回家,說些胡話 氣我,他幼稚地以爲用這種手段就能刺激我,使我轉念。
兩人截然不同的處事方式更堅定了我離開林俊的意念,前後鬥爭了有3年之久,我最終還是拿到了離婚證書,當然,代價是離開原先的工作單位,放棄 一切財産,包括孩子的撫養權。肖見更麻煩,他有個結婚10年的妻子,還有個孩子,離婚難度絲毫不亞於我。最終走到一起,我們花了5年時間。
《中國式離婚》,說的就是我們
因爲來之不易,我們都很珍惜這段婚姻,想把它經營得好些。
肖見的確很能幹,他投資地皮,在郊區蓋了廠房,一點點開始建立自己的事業,而我,當然也不能給他拖後腿,我去學開車,爲了他辦事更方便,還去 學了會計,親自替他做賬管錢,我們的日子過得有聲有色,誰都羡慕我們這樣的“老少配”。3年後,我有了第2個女兒,雖然剛過30歲生日,可我已經覺得人生 別無他求,滿心希望今後不要再風風雨雨,就這樣和他相伴到老。可是……
前一陣子,電視裏一直在放《中國式離婚》,我一集不落天天守在電視機前,那故事活脫脫就是在講我。“蔣雯麗”爲了孩子和老公,辭掉工作,一心一意做個家庭主婦,而當時的我也出於相同理由,從肖見在郊區的廠房宿舍搬回市中心,想讓孩子從小讀重點幼稚園、重點小學。
這一來,我的生活突然變得極其單調———除了孩子的學校,我哪兒都去不了,新家附近沒有朋友,常常是連個說話的人都找不到。肖見的事業蒸蒸日 上,我先是要求他隔天回一次家,後來改成每個周末回家。每次回家,他都是累得倒頭就睡,我受不了,纏著他要多“交流”,可越這樣,他越是反感,嫌我太作, 說我不能體諒他的苦。
這種轉變令我無法接受,我開始懷疑肖見是不是有了外遇。對他周圍的女人一一盤點之後,我發現肖見和一個遠房表妹的關係最近。幾年前,這個遠房 表妹和老公一起來上海打工,聽說表哥開廠,一起投奔過來。自從我帶孩子搬到市中心,她成了肖見的左右手,除了工作上的事,還會替他整理宿舍。這都沒什麽, 可肖見爲什麽老派她老公去外地出差呢?
我最多也就是個老媽子
儘管肖見和我解釋了幾萬遍,說他不可能和表妹有什麽,但我就是不信。我翻了很多小說,發現自古以來表哥和表妹的關係就不清不楚。於是,我一有 空就開車去廠裏視察,幻想著在老公的床上發現表妹的頭髮絲,我還千方百計向廠裏的會計、醫生等打聽小道消息,大家越是說“這怎麽可能”,我就越不死心。
有一天,我照常拿著廠房宿舍的鑰匙去視察,不料,所有房門的鎖都被表妹換了,而且,她一看到我去,就打110報了警。事情鬧得很大,連工人都在看我們的笑話。肖見很生氣,說我這樣他沒法做人,他警告我再也不許去廠裏胡鬧。
所有人都勸我不要再鬧了,他們提醒我“蔣雯麗”在電視裏的下場———因爲無理取鬧,再有理也會顯得無理,再弱勢也不會被同情。爲了分散注意力,我買了電腦,翻著書,學起了上網。
在聊天室裏,我認識了一個比我小6歲的外地男生,大概是出於報復心理吧,情人節那天,我接受了他的邀請,去他所在的城市過節。其實我們之間並 沒發生什麽,而且我還是帶著孩子同去的。我知道,肖見一定會查出我的不對勁———平時他每天打3通電話回家,也知道我的手機密碼,很容易查到賬單。可我就 是要惹些事出來,想讓他也嘗嘗“懷疑”的滋味。
如我所料,很快,肖見就沈不住氣了,他的行爲更加激烈———安裝電話竊聽器,開始搜集我“出軌”的證據。
我連懷疑的資格都沒有
就這樣,我懷疑他和他表妹,他懷疑我和我網友,爲這事,我們明裏暗裏吵了不知道多少次。有一次,實在吵累了,他對我說:“我們離婚吧,誰心裏沒鬼,誰就敢簽協定,這事我們保密,誰都不告訴,如果真的沒事,以後再複婚。”
我想了想,同意了。
現在,我們離婚已經有幾個月了,奇怪的是,我們的關係反倒比從前更好,他每周回來的次數多了,常帶我和女兒出去吃飯,給我們買禮物,溫存體貼得仿佛什麽事也沒發生過。
可是,疙瘩總在心裏,解不開。有時候想想,我們這樣算什麽,現在去他廠裏,看到他表妹,我甚至不能理直氣壯地說話,她還是他表妹,可我,頂多算是他的情人,連懷疑的資格都被剝奪了。
我已經37歲了,第一次離婚時還年輕,那時傻乎乎地覺得人生還有希望,所以什麽都不在乎,可現在呢,我有孩子要照顧,根本找不到滿意的工作……有時候想想,如果當年沒有離婚,情況會不會好一點?那時實在是太年輕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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