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通:中國不合理擴張國際奧委會規定

【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台北十一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今天表示,依照國際奧委會的規定,奧運比賽會場內,除了奧運會旗、會徽、會歌外,通通不可以亮出來,但中國當局要把這項規定擴張到聖火沿路上,顯然是不合理的。

兩岸有關方面近日協商北京奧運聖火來台,雖一度達成基本共識,但在雙方準備簽署協議前夕,中國方面提出新的條件使得聖火來台出現新的變數。

據了解,兩岸對於聖火來台的協商陷入僵局,主要是因北京奧組委提出「在聖火傳遞過程中,不得出現國旗、國徽、國歌」的附加條件。陳明通日前在記者會上為此呼籲中方不要「橫加枝節」。

陳明通至今仍不願評論上述「枝節」的問題。據知情人士說,針對奧運聖火來台一事,中華奧會與北京奧組委在今年二月協商時,北京方面提出「四點共識會議紀要」。

紀要的第四點是:聖火接力活動在中華台北奧會轄區內時,有關旗、徽、歌的使用,應按照國際奧會執委會相關規定,同時中華台北奧委會有義務協調相關方面,承諾在火炬接力過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徽、歌。

本月七日,中華奧會主席蔡辰威前往北京準備簽署協議時,卻遭到對方提出在新的協議後再附加「第四點共識紀要」。由於中國方面臨時推翻雙方先前已達成的共識,蔡辰威因而無功而返。

國內學者指出,就在兩岸管道就奧運聖火來台已經磨合出共識並在準備簽署協議前「破局」,責任應不在台灣,而在北京。由此顯示,中國當局對台灣人民的理解還遠遠不夠,也缺乏真正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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