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雅加達十一日法新電)「時代雜誌」在印尼委任的律師魯比斯今天矢言,將挑戰最高法院要該雜誌賠償印尼前獨裁者蘇哈托一億零六百萬美元(約三十五億台幣)的判決。蘇哈托一九九九年控告時代雜誌毀謗,印尼最高法院昨天作出判決。
時代雜誌當年有一篇文章指稱蘇哈托貪污聚斂龐大財富,因而吃上官司。這項判決也諭令時代雜誌,在印尼媒體和該雜誌的地區版刊登道歉聲明。
魯比斯說:「這是對新聞自由的一項打擊,它意味新聞工作已不安全。」
他表示:「因此時代雜誌將採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措施,以捍衛新聞自由,因為這對維護正義和真理至為重要。」
魯比斯告訴法新社,這項判決相當具有嘲諷意味,因為最高法院即將審理一宗控告蘇哈托的民事案件,控方要求向他追回十五億美元(約台幣四百九十五億元),以彌補他貪汙的國家資產和造成的損害。
他表示:「我們必須先閱讀判決書,才能計畫採取何種法律措施…,時代雜誌不會屈服或接受這項判決,將會採取適當的法律措施。」
根據印尼法律,時代雜誌目前唯一可以採取的法律途徑是提出司法審查要求,但是必須要有新證據或程序爭執才能提出這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