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一日電)中國大刀闊斧反貪腐之際,許多光怪陸離現象也陸續曝光,其中一些貪官之所以口口聲聲「記不清」巨額貪財來源,主要是看準了現有刑法的漏洞,因此,只要咬緊牙關裝糊塗,他們所受的刑責自然打折扣。
「人民網」日前指出,貪官從不會糊塗,所謂的「糊塗」也是有選擇性的,就是「誰沒送過錢我知道,誰送過錢倒記不清了」,這便衍生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情況。
報導指出,無論官員貪污受賄聚斂的金額再大,只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立,最高刑罰只是五年有期徒刑,而貪污罪、受賄罪最高刑罰則是死刑,貪官自然裝糊塗到底。
據「檢察日報」報導,從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六年,檢察機關查處的領導階層犯罪中,有二十九人屬省部級幹部,其中多人都涉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法界人士早已呼籲,將官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視為貪污,並按貪污罪量刑,「人民網」也認為,變更法令需假以時日,但解決幾近普遍的貪官財產糊塗帳,卻是迫在眉睫。
報導期許立法機關和法律專家,加強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現象的研究,修補貪官可鑽的漏洞;監察和司法部門應深入追查,為每筆不義之財找到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