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 黑龍江富錦的失地農民8月份收到當地法院的傳票——因未交2007年的土地承包費而被「富錦市農業開發公司」告上法庭。失地農民表示,自從土地被政府非法霸佔後,為了要回地,上訪告狀未停息過,雖然作為原告多次狀告當地政府不成,但成為被告還是第一次。
失地農民表示他們曾給胡溫寫信,得到過回復,但因富錦市人大扣押轉辦函並拒不執行有關命令,所以農民認為他們不應該交土地承包費。
致信胡溫獲人大答覆 當地政府拒不執行
村民對記者表示:「俺們的地是屬於57萬畝南韓征地時被政府非法徵收的,『頭興農場』倒閉後,政府成立了農業開發公司來『管理』本來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他們有權決定是否把土地租給農民以及租多少。農民為了生存必須種口糧,只好向他們承包地,年年要向他們交納土地承包費。」
村民對記者透露,2006年長春嶺的農民聯名給胡溫寫信,反映非法征地的問題及他們的困境。6月5日快件將信寄出。事實上當時中央人大轉省人大督辦;2006年6月13日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批示:「佳木斯人大:現將群眾來信件轉給你們,請認真查處,並將結果於2個月內涵告省人大常委會」。
2006年6月27日,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信訪辦公室所發的「佳木斯轉辦案件函」稱:「佳人大信致(06年第681號函)富錦市人大,根據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暫行條例和黑龍江省信訪條例之規定,現將長春嶺村民反映的相關問題及省人大轉辦信上訪案件轉交給你們,並附有材料三份,請認真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在8月30日前書面報送市人大信訪辦公室。」
村民:「在後來相對較松的環境下,富錦市政府內部人士將這個轉辦函之事透露出來,富錦市政府沒有任何說法,就把上級來函扣押下來,所以村民認為不應該交這個錢。」
村民還披露,2006年11月14日,溫榮(他對村民表白他是溫家寶的侄子)就富錦的土地案呈中共中央國務院溫家寶總理建議書後,在領導批示欄裡這樣寫著:「建議是否屬實,轉三農辦認真調查」。蓋著國務院辦公廳的章(機密單號為4611)。此國務院批文複印件富錦市政府及很多人手裡都有。
村民還表示,通過瞭解更多的事實,他們目前已經不再懷疑溫榮的身份,因為首先他不害怕這件事,其次他為這個土地案做了很多事情,但在現行體制下,他即使有這種身份也不好辦……
村民:富錦法院傳票疑點多
村民對記者表示:「當時上面要求2個月內復函,富錦市復函是怎麼復的?如果復函說都給老百姓解決了,那老百姓當然就不應該再交錢了,這樣的話,富錦市就給老百姓下了起訴狀。」
據富錦向陽川鎮長春嶺村的失地農民介紹:「收到一沓子傳票及應訴通知書,正常的應訴書上應該有案件的序號、案號等,但他們收到的法院傳票上此內容是空的。正常的傳票都有案件號,後面括號裡邊有字、第幾號等。」
村民:「案由是『拖欠土地承包費』,誰的土地?本來是農民自己的土地,反包倒租的怎麼還成了拖欠他們的承包費?而且老百姓與他們沒有合同。長春嶺村的村民接到的傳票上說9月11日上午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記者問村民總共有多少人收到傳票,村民回答南韓征地時涉及60多個村屯,幾乎每個村屯都有幾戶村民拒絕交承包費,有的連續多年不交,但這次被起訴的村民卻不包括所有不交承包費的村民,因為他們要考慮,這事既不能擴大了,也不能允許每村有些人不交,這樣下一年就都不交了,所以開發公司的官員就想盡辦法。至於總共有多少人,誰也無法統計。
面臨開庭 村民急
村民還認為:「有政府背景的農業開發公司對待村民因人而異,因為他們的文件本身彈性就很大,沒有法規可言,一切都是圍繞人的意志走,腐敗就腐敗在這,可以說是一個村一個樣、一個人一個樣。」
村民:「 『富錦市農業開發公司』提出請富錦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維護原告的合法利益。俺們一看9月11日就開庭,老百姓告狀,在法院立不上案,人家告俺們就立案了,如果這個官司村民輸了,法院都判他贏了,那以後農民還告啥?再告更給認為是無理取鬧了。」
長春嶺村失地農民還對記者表白:多少年來,這個村的農民都認為自己的土地在57萬畝範圍內,但現在才弄明白長春嶺村的2萬多畝土地與57萬畝南韓征地沒有任何聯帶關係,當時政府在劃撥土地時是欺騙農民的,現在看來如果這個官司抗訴成功了,那不僅是57萬畝被強佔的土地有希望了,那其餘的60餘萬畝也要有說法了。
還有村民向記者透露,「富錦農業開發公司」之所以起訴失地農民,是因為近期農民們一起開會合計明年大家都不交土地承包費,既然政府不給解決問題,農民認為都不交費了,也就變相的跟解決問題一樣了。接著他們就收到了傳票——政府一定要把他們這一計劃鎮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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