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玉:「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提法值得探索

于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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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眾所周知,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對它的解釋有個經典的提法,叫做“在民主的基礎上集中和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其實,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史,這個經典的提法是頗值得探索的。

筆者雖然閱讀了很多馬列經典著作,但至今尚未看到馬列經典著作上有這個經典的說法。馬克思恩格斯參加改組的共產主義者同盟是無產階級的第一個政黨,在組織上它是由支部、區部、總區部、中央委員會所構成,而各級委員會均由選舉產生。恩格斯在闡述“同盟”歷史的時候說:“組織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級委員會由選舉產生並隨時可以罷免,僅就這一點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獨裁的密謀狂的道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196頁)但從來沒提出過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作為黨的組織原則,原來是列寧首先提出來的。而列寧與馬克思恩格斯不同的地方在於,雖然也重視民主,但卻比較強調集中。但列寧卻從來沒有說過“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其實,追根究底,這一提法是中國共產黨首先提出來的。1945年,黨的七大通過的新黨章首次將民主集中制解釋為“在民主的基礎上集中和在集中領導下的民主”。以後歷屆黨的代表大會都沿用了這個提法,只不過把後一句改為“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然而,民主集中制,按照它的本義,就是“民主的”集中制,以民主為基礎的集中制,是自下而上的自覺和自然的集中。因此,是很“不二五眼的”。如若實行得好,是不難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的。但從歷史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所發生的事實來看,這個好制度如果運用得不好,就容易變成家長制。或者說,在一些“一把手”心裏,這個制度從來就沒有真實存在過。按照“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表述,這“相結合”無疑是一個更高層次的命題,其前提之一便是對集中這一基礎命題的認知。照上所說,集中須以民主為基礎,但這個基礎還有一個基礎,即如何實現組織內的民主。倘若民主基礎的基礎缺乏制度性保障,那麼,實際操作起來,就沒有真正的“民主”,而只有異化了的“集中”了。

所以,把民主集中制說成是“在民主的基礎上集中和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把它看作一方面是“民主”,另一方面又看作是“集中”,是“民主”與“集中”這兩個方面的“結合”。因而,既可以用“民主”來做“集中”的“基礎”,又可以用“集中”來作“基礎”的“基礎”,說了“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還必須說“集中指導下的民主”,這不僅是不科學的,而且在指導實踐過程中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屢見不鮮的。

其實,所謂“民主”,即為多數人作出決定的過程;而“集中”則是多數人作出決定過程的最終結果。換句話說,所謂“民主”,即是“集中”的“十月懷胎”;所謂“集中”,即是民主的“一朝分娩”。由此可見,“集中”不過是民主鏈條上的最後的一個環節,哪裡是什麼脫離“民主”之外又淩駕于“民主”之上的“指導”呢?

誠然,“民主”也需要“指導”,但這決不是什麼“集中”,而是與“民主”相關的包括憲法和黨章在內的法律和法規。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提法,倒意味著在“民主”之外還有一個“集中”,而且它比“民主”還高明,因而它有資格來充當“民主”的“指導”。如果說“民主”需要由另外一個“集中”來“指導”的話,那麼,這裏首先就有一個問題:這個“集中”到底指的是什麼呢?筆者回顧多次參加本單位選舉本單位“一把手”的“辦法”和實施的歷史時,便找到了它的現實的原型。那就是組織部門在選舉前就把“一把手”給送來了,屆時召開選舉會時,被送來的“一把手”當然被指定為唯一的候選人,大家投票通過就是了。除了這種壓根兒就違背“民主”本義的所謂的“民主選舉”,人們還能找到別樣的所謂的“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嗎?

強調“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另一個理論根據則是,“集中就是集中正確的意見”。那麼究竟由誰來判斷正確與錯誤並進行集中呢?當然是主持會議(或議事)的“一把手”了。只要“一把手”說“公雞能下蛋”、“沙鍋能搗蒜”,最後“集中”起來的除了“親眼見”、“砸不爛”外,難道說還能有其他什麼嗎?1959年7、8月召開的“廬山會議”、1968年10月召開的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等,難道說不是這樣“集中”所謂的“正確的意見”的最佳例證嗎?而廣泛流傳於官場和民間的“一把手是絕對真理,二把手是相對真理,三把手、四把手……只有服從真理、學習真理和貫徹真理”的民謠不也從另一視角揭示事實,說明同樣的道理嗎?

基於以上簡短分析,不難看出“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說法,表面看起來好像很辯證,實質上由於它否定了民主集中制的“民主過程”,因而在政治生活中,它已經不止一次地嬗變成“家長制”的“通行證”,“一言堂”的“保護傘”。自它出世以來,鮮給民主帶來快樂、榮耀和自豪。相反,它接來多冤假錯案和災難啊!痛定思痛,我們不能再吃一百個豆不嫌腥,還死死地摟住這不合時宜的觀念不放,用以指導實踐。為了避免接二連三的冤假錯案和災難的重新上演,筆者以為今後不宜再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提法。因為歷史事實一再證明,它既不是馬克思主義理論及其發展,也無益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政治文明。

2004年7月12日下午

轉自《新世紀新聞網》(//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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