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6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羅賓遜2007年8月5日華盛頓報導)美國國會眾議院批准了一項立法,授權臨時改變美國的電子監聽項目,允許執法人員更靈活的截聽海外的通訊。就在參議院於星期五表決通過了這項立法之後,美國眾議院隨後以227票對183票表決通過了這項議案,並把它送交總統批准。
*行政當局和共和黨議員推動*
這項修正案是布什總統和美國國家情報總監的一項關鍵的頭等大事。最新的美國國家情報評估表示,基地組織在重新組合,而且這個恐怖組織仍然決心攻擊美國。
最近幾星期,布什政府和國會共和黨議員一直在敦促修改原有法律,這是對修正案中所稱“監聽能力的危險差距”的一個反應。
白宮和國會共和黨議員推動這個修正案的起因是,有新聞報導說,一名法官的裁決認為,美國政府在監聽同海外的通訊的時候超越了它的權限,這些通訊聯絡是經過在美國的電子中心進行的。
*暫可未經法庭允許而監聽*
新立法授權國家安全局在六個月時間內在未經法庭下令的情況下監聽在美國的人同海外的外國目標之間的通訊聯絡。布什政府必須向一個特別法庭展示,這種監聽要求的唯一目標是在美國國外的人士。
*支持者:勢在必行*
根據現有的法律“外國情報監視法”,美國政府必須獲得法庭的批准,才能對在美國的恐怖份子嫌疑人之間的通訊聯絡進行監聽。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主席民主黨議員裡耶斯對修正案的支持是不情願的。他說,新立法並不理想,但它是必須的。
他說:“我認為,重要的是,我們大家都理解,以目前的形勢判斷,我們的國家面臨威脅的程度高,非常重要的一點是,我們要盡一切能力力保證美國人民的安全。我們必須讓大家知道,本屆國會將竭盡全力向行政當局提供保障人民安全的工具。”
*反對者:危及隱私*
但是,女眾議員希拉.傑克遜.李反映了其他民主黨議員的關切,那就是,新立法將危及美國人民的隱私。
她說:“我們今天晚上作的事情是撕碎憲法,我們正在撕毀人權法案,因為我們正在告訴美國人民,不管你在做甚麼,你都會受到司法部長和其他人肆無忌憚的、不受紀律約束的、不負責任的仔細檢查。而這些檢查是在法庭沒有干預的情況下進行的。”
*反恐需要和通信自由之間*
共和黨人作出的回應是,新立法並沒有改變特別法庭的要求,那就是對美國國內人士的通訊進行監視必須獲得特別法庭的批准。共和黨議員堅持表示,現有的監視法律已經無法趕上技術的革新。
眾議員艾薩說,如果國會不能批准修正案,恐怖份子將變得更加大膽。
艾薩議員說:“如果布什總統明天不能簽署修正案,很多恐怖份子將注意到這種情況,他們會想,我們不能監聽外國人跟他們的恐怖組織之間的通訊聯絡。”
雖然新立法只授權在今後六個月之內修改監視法律,六個月後國會將重新審查和起草新的立法,但是公民自由組織還是對立法人員提出了批評。全美公民自由聯盟指責國會屈從於白宮的壓力,他們表示,新立法不能保護美國人同海外人士之間的通訊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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