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日訊】(據中廣新聞 黃進恭報導)男子許智揚等六人共組仙人跳集團,專門利用網路媒介未成年少女和男客從事性交易,雙方依約前往汽車旅館尋歡,許智揚等人強拍男客裸照,再予以恐嚇取財,台中地院審理終結,依強盜等罪嫌,判處主嫌許智揚等六人二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許智揚、溫博盛、林宜慧等六人媒介未成年少女和他人從事性交易,先在網咖內用不特定暱名,尋找尋芳客,再騎車載未成年少女前往和男客約好的汽車旅館見面,每次性交易費用三千到五千,和男客從事性交易共十一次,許智揚從中抽取一千到一千五百元。
許智揚得知有人遭遇仙人跳,他認為有利可圖,先在網路找尋不特定男客和少女在汽車旅館交易後,再進入房間,以數位相機拍攝男客裸照,還佯稱是未成年少女哥哥,逼迫男客交出錢財,否則要報警處理,過程還毆打男客並控制對方自由。許智揚等人食髓知味,以此作案模式共犯下六起仙人跳案件,台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依強盜等罪嫌,判處許智揚、溫博盛等六人,二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