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開門招商 白城關門「打狗」

——河北商人任富群講述在洮北區投資辦廠的悲慘遭遇

【大紀元8月27日訊】說明:2007年4月4日,記者把這篇稿件交給了白城市委的彭秘書,半個小時,記者接到了洮北區委書記衣尚平的電話,他說市委主要領導已經召見了他,並要求和記者見面談談,記者下午如約在洮北區委。在洮北區委的辦公室裡,衣尚平代表區委表示還是協調解決此案,工廠仍由任富群管理,並對任富群一案做出三條答覆:一、收回前的統籌由任富群負責(按契約書);二、政府下文收回後的統籌和其他費用不應該由任負責;三、任存在工廠的個人東西隨時可以拉走。對於原工人的待遇問題,衣書記明確答覆「實在不行政府可以負責給職工辦低保!」

然而,4個多月過去了,上述承諾一條也沒有兌現,用任富群的話說:他們當時說害怕記者曝光,採取了「拖延戰術」,事實上並不是真心想解決問題。

如果你想在吉林的白城投資辦廠,你首先要準備好出生入死;如果你聽信了花言巧語,那麼你將面臨的就是一個巨大的陷阱。在這裡,省委主要領導的批示、省委政法委的督辦都不起任何作用,白城法院一位接待人員曾這樣對任富群說:你拿著那幾張紙(指省委主要領導的批示)到處「晃悠」啥?整天當個寶貝似的,唬誰呢?就是上廁所也沒有衛生紙好使!

借款不成惱羞成怒

雖然已是陽春三月,但白城土地上依然覆蓋著一層厚厚的積雪。

2007年4月2日,記者在白城見到了這位河北漢子任富群。

「白城市在1998年掀起了一個招商的熱潮,為了招商引資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讓任富群怦然心動,我雖然對那些拍著胸脯允諾不敢輕易相信,但政府的紅頭文件那可是白紙黑字啊!」任富群情緒有些激動的對記者說。

1998年3月17日,經過白城市洮北區人民政府的批准,白城市洮北區第二輕工業局與任富群簽訂了《白城市洮北區機械配件廠產權出售契約書》,任富群繼承了原廠的一切債權、債務關係,並與洮北區第二輕工業局脫離了隸屬關係。「我從當時的洮北區第二輕工業局購買了一家瀕臨倒閉的機械配件廠,更名為白城市橡膠廠,由我擔任法人代表。」任富群對記者說

從此這家企業的性質由原來的集體,徹底的改變成了任富群的私營企業。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場意想不到的災難正在悄悄的向讓任富群襲來!


圖二 洮北區工業總會「關於收回出售橡膠廠產權的請示 」

任富群告訴記者:2000年10月的一天,洮北區工業總會(原洮北區第二輕工業局 註:下同)會長王君山找到了我,直截了當地對我說「我現在急用錢,你借我三萬吧。」我當時婉言拒絕了他。王君山第二天把我叫到了他的辦公室對我說:我看你離開我能辦成啥事?你的工廠我遲早要收回來。」

為了達到把任富群徹底趕走的目的,王君山使出了渾身的解數。

2001年10月10日,王君山以工業總會的名義給洮北區人民政府打報告,要求收回任富群的企業,並得到了批復。

10月19日,王君山以工業總會的名義給任富群下了文件的同時,還派去了廠長、書記。他們一到工廠,就鼓動不明真相的群眾不但把任富群的庫門給砸了,還把任富群的辦公室也給上了鎖。

為了把事情搞大,王君山還把市委主要領導的批示散發給職工,並鼓動職工有組織向白城市委施壓,嚴重的影響了社會的穩定,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在吉林省委政法委《關於任富群上訪案件調查情況的報告》裡對這一段做了陳述:

洮北區工業總會個別領導將有市委領導批示的材料散發給上訪職工,向市裡領導施壓。為此,工業總會會長王君山受到了警告處分。

任富群傷心的對記者說:王君山鼓動群眾上訪,把罪名加在我的頭上,其有預謀的行為雖然被市委主要領導識破了,只給他一個警告處分。而我可是招商引資企業,我的企業還是洮北區政府掛牌的「重點保護」單位,現在成為重點打擊對象了,還談什麼「保護」,就這樣被他們掃地出門了!

政府干預法院變臉

王君山知道,現在是法制社會,僅靠一紙文件難以使公眾信服,也很難達到長期控制工廠的目的,因為他心裏明白,任富群手裡握有產權轉讓的合法手續。

2002年3月23日,王君山便以洮北區工業總會的名義向洮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企業買賣合同,收回工廠,並要求任富群賠償33.8萬元,起訴書中提出的四點理由是「沒給職工辦理統籌保險;拖欠職工工資;拒不償還債務;職工不斷上訪。」

任富群對洮北區工業總會提出的這四條理由進行了反駁說:我購買廠子的合同已經履行了四年多了,在1998年3月17日,我和洮北區第二輕工業局簽訂了工廠產權出售契約書之日起,即與洮北區第二輕工業局(工業總會)脫離了隸屬關係。

我是私營企業,是獨立法人,又和洮北區工業總會沒有隸屬關係,他起訴我根本不具有主體資格。

至於洮北區工業總會在起訴書中說我 「沒給職工辦理統籌保險,拖欠職工工資。」這是勞動糾紛,按法律規定應是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調整範圍,不在法院的直接受案範圍。

職工不斷上訪的原因是因為王君山在幕後策劃鼓動的結果,這一點市委和區委的原主要領導心裏都清楚,更何況最高人民法院針對企業改制過程引起的勞資糾紛問題,李國光副院長在2002年10月28日指出:「因企業改制而引起了職工安置問題而提起的民事訴訟,要告知當事人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由政府有關部門統籌解決。」

對於任富群的合理訴求,洮北區法院不予理睬。無奈之下,任富群向白城市委主要領導做了詳細的報告。

白城市委政法委員會按照按照市委劉書記的批示,市政法委對任富群涉法信訪案件進行調查協調。

在白城市政法委的這份《關於任富群涉法信訪案件調查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裡,記者看到洮北區法院作了以下匯報:我院於2003年2月18日向市政法委匯報案情後,市政法委李祥書記指示,責成市、區兩級法院研究處理。我院於2月20日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匯報後,市中級法院認為:該案雙方就企業買賣合同標的已履行完畢,不存在違約問題。雙方簽訂的企業出售合同合法有效,基層法院受案是正確的,但洮北區工業總會主張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被告沒給職工辦理統籌保險和拖欠職工工資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合同爭議的內容不屬合同法調整的範圍,應由行政調整,應通過勞動部門解決。處理意見:1、駁回原告洮北區工業總會的訴訟請求;2、做一下工作,讓任富群把職工統籌保險辦理了,拖欠的工資全部補發了,爭取調解解決。對於中級法院第二條處理意見,我院在對該案審理中曾做過多次這方面的調解工作,被告任富群亦同意給職工辦理統籌保險和補發拖欠工資,但原告洮北區工業總會不同意,故沒能達成調解協議。

在報告第六條裡,市政法委提出3條看法:

(1)建立良好的投資環境要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白城市是經濟不甚發達的地區,建立良好的投資環境就顯得更加重要。

(2)要考慮社會穩定,保障企業職工的合理要求。是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依法維護穩定的經濟關係,避免長官意志,避免政府違法行政。

(3)要嚴格依法辦事。洮北區法院根據區委、區政府意見受理了此案,積極做好息訴和調解工作,如果能做到既保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又維護了企業職工的合理要求,豈不更好。

2002年4月1日,洮北區工業總會向洮北區人民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的申請,洮北區人民法院裁定:一、中止原企業出售合同履行;二、現企業經營自本裁定送達之日起由洮北區工業總會代管,企業財產由洮北區工業總會接管。任富群隨即向洮北區人民法院申請復議,2003年3月27日,洮北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解除企業出售合同,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近40萬元。

任富群不服上訴到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中級法院出爾反爾,放棄了原來對政法委在協調時所做的承諾,維持了一審的判決。

領導批示都成泡影

在百般無奈之下,任富群開始走上艱難上訪的路程。

「省委主要領導對我的遭遇非常的重視,多次做過批示,但不知道啥原因,這些批示到了底下咋都不好使了呢?」任富群無奈的對記者說。

2003年10月20日,吉林省委政法委針對任富群反映的問題做出了調查報告,這份調查報告得到省委書記王雲坤的批示,省委政法委的調查結論是:白城市洮北區法院受案外因素影響做出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判決,沒有依法辦案。白城市洮北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藉助企業內部矛盾,人為將此案的爭議問題複雜化,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並建議白城市委責成有關部門督辦此案,必須依法儘快公正處理,確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吉林省委政法委《關於任富群涉法信訪案件調查情況的報告》認為:白城市洮北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藉助企業內部矛盾,人為的將此案的爭議問題複雜化,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據瞭解,白城市洮北區發生類似糾紛的招商引資企業事件就有多起,對白城市招商引資的負面影響很大。

在將近一年的時間裏,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都無濟於事,任富群、工廠還是被洮北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給了洮北區工業總會。

其實洮北區法院對於任富群案件也產生了分歧,如果是依法判決,那麼工廠就應該還給任富群,而他們卻做出了相反的決定,該法院的審判員石平在接受吉林省電視台記者採訪時說:我堅持我自己的意見,這個案子我認為:一是訴訟主體不應該是你工業總會,你們原來收購這個協議約定,任富群如果這個三個月之內要是不開工的話那就收回!但是人家已經開工了,人家已經投入了人家已經生產了,人家沒違約,你憑啥你要收回呀。這是政府干預的結果。我們合議庭三個人的意見是一致的,第二次合議庭開會,我說我還是那個意見,他倆說了審判委員會的意見,那我說我還堅持我的意見,少數服從多數嘛,完了提交審判委員會,就這麼定的,就判你輸。那不是合議庭的本意。

兩級法院都判任富群敗訴,任富群再次上訪到了省政法委。在省政法委的的關注下,吉林省高級法院先後召開了兩次聽證會,但終因洮北區政府的幕後工作「成績卓著」,任富群的申訴被駁回了。

2005年的春天,任富群上訪來到北京,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兩位副檢察長看了他遞交的材料先後做出批示,交由吉林省檢察院處理。

吉林省檢察院在接到批示後,展開了案前調查,然後向分管政法的省委副書記唐憲強作了報告。

2006年2月15日,省委副書記唐憲強做出批示,由省政法委、省檢察院組成聯合工作組前往白城調查。

聯合調查組把調查的結果向唐憲強副書記做了匯報,唐憲強副書記再次批示:由省政法委會同省檢察院協調解決。調查組再次來到白城,經過協商決定由白城市政法委負責協調此案,在工作組就要離開白城的時候,負責接待的白城市委副書記楊亞傑對工作組的領導說:「放心吧,我們決不讓投資者吃虧!」

「白城市政法委先後召開了7次協調會,我也做了很大的讓步,但洮北區副區長開出的條件讓我難以接受。」任富群告訴記者說:桑玉生讓我拿出停產7年所發生的150萬元費用,另外要我拿出停產7年的職工三項統籌和保險費用,總共合計近400萬元。我認為這是極不合理的,因為停產的原因是洮北區政府和工業總會的所造成的,憑什麼要我承擔這個後果!

也許洮北區政府認為趕走一個任富群對白城市的招商大局不會產生影響,於是為了滿足一個工業總會會長的要求,對被他們稱之為「上帝」的任富群大動干戈。

如今的廠房滿目瘡痍,機器設備已經被賣光,就連任富群原先埋設的地下管道和電纜線也一一的被挖出賣掉。

白城市的工業基礎十分薄弱,在招商之初以優惠條件吸引了各地的客商,其目的就是為了改變這種經濟落後的現狀,但時間僅僅過去幾年,由於當地政府的縱容,一些目光短淺的人開始「關門打狗」,收拾那些沒有滿足他們私慾的 「上帝」,這種做法最終導致的惡果是讓想來投資的人望而卻步,這對白城市的形象和經濟發展必將會產生極為惡劣的影響。

就在記者採訪結束的時候,一位當地人知道記者的來意後戲謔的說:任富群的投資雖然是失敗了,但是給我們創造了文化,比如我們猜個謎語「任富群投資」打一城市名,你肯定知道了謎底——「白成(城)」 !

作者介紹

中國輿論監督網由李新德創辦於2003年10月,2004年首發「下跪副市長醜行錄」一文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註:《民間反腐網站46天扳倒下跪副市長》(城市快報)、《他們最害怕光》(中國青年報)、《中國網絡自由飛翔的雄鷹》(路透社)、《互聯網改變中國政治版圖》(紐約時報)。

李新德參與和率先報導的部份案件有:遼寧阜新「退休高官」王亞忱案件、河北國投公司董事長梁雲才雙規致死案件、中國最牛的社長和他神秘的愛人、天津塘沽區政府「腐敗樓」事件、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腐敗案件、「兩頭通吃」的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湖南省)、遼寧省紀委書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文章,導致多名廳級以上高官落馬,創造了網站輿論監督的先例。

──原載《中國輿論監督網》作者:李新德(//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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