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情報總監:監聽國際電話需取得法院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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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二十二日法新電)美國國家情報總監麥康奈今天透露,美國情報機構竊聽成千上萬經由美國領土傳輸的國外電話,但監聽美國國內電話的對象還不到一百人。

麥康奈發表這些談話前,美國國會本月通過法案,准許情報機構在沒有取得法院許可的情形下,截聽通話雙方在國外的國際電話。

麥康奈接受「艾巴索時報」訪問時強調,在國際電話通訊中,假如通話中的任何一方是在美國境內,情報機構進行監聽時仍需獲得法院許可。

麥康奈說:「假如一名恐怖份子打電話給另外一名恐怖份子,我想社會大眾希望情報機構監聽在美國境內的這個人。這時我們將會向法院申請許可,然後執行任務。」

麥康奈說:「這可以辦得到。在美國境內,我們的監聽對象是一百人或是不到百人,可是在國外的監聽對象有好幾千人。」

麥康奈帶頭力促國會通過監聽電話的新法案,此一法案在國會遇到強烈抵制。

麥康奈表示,特別法院法官做出有關裁決後,他不得不促請國會通過監聽電話的新法。這位法官在裁決中指出,假如國際電話通訊經過美國國內的電話線路時,情報機構截聽就必須取得法院許可。

麥康奈說:「這個問題的關鍵就是數量與時間。」麥康奈指出,向法院申請監聽一個電話號碼,就要花費兩百個人時的工作量,申請監聽幾千個電話對監聽作業是不切實際的事。

麥康奈接受訪問時證實,數家美國電話公司曾經協助政府進行監聽工作,如今這些電話公司被控侵犯顧客隱私權。麥康奈表示,國會通過新法後,可以保護這些電話公司免於負擔責任,可是新法並無追溯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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