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十八日專電)菲律賓政府與德國財團法蘭克福機場管理公司因馬尼拉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四億二千五百萬美元賠償爭議而起的國際官司,由世界銀行附屬的國際法庭日前作出對菲律賓有而的判決。
菲國政府於一九九八年與德國財團法蘭克福機場管理公司和菲律賓國際航廈公司簽約,興建馬尼拉艾奎諾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在二零零二年工程接近完竣時,雅羅育政府以合約內容對政府不利為由解除合約,並接管航廈。
兩公司告上法庭,並分別於華盛頓及新加坡尋求國際仲裁,馬尼拉政府希望支付賠償金以解決爭議,但在賠償金上意見分歧。
世界銀行設於華盛頓的國際投資爭議仲裁中心,最近在一份長達一百九十四頁的判決書中說,該法庭對法蘭克福機場管理公司案沒有管轄權,因為法蘭克福機場管理公司違反菲律賓法律在先。
菲律賓法律規定,外國投資人在合資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但菲方調查發現,法蘭克福機場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菲律賓國際航廈公司內佔有的股份高達百分之六十。
法蘭克福機場管理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說,他們將調查國際投資爭議仲裁中心的判決,並研究下一步動作。該公司要求菲律賓政府支付四億二千五百萬美元的賠償。
菲律賓總檢察官狄萬納德拉在一場記者會上說,這是菲律賓政府在此案上的重大勝利,雅羅育總統感到相當欣喜,並稱這是菲國邁向現代化與進步的里程碑。
他並相信,在國際投資爭議仲裁中心的判決下,新加坡的國際商會仲裁院已沒有理由對菲律賓國際航廈公司作有利的判決。
菲律賓政府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五年間,至少已為此案花費了十億披索(約二千一百萬美元)的訴訟費。
艾奎諾國際機場第三航廈佔地十八萬九千平方公尺,曾於二零零二年短暫開放,但因所有權糾紛而於不久後封閉。一旦正式啟用,將是菲律賓面積最大、最現代化的機場航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