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7日訊】2007年8月16日下午,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先生將搜狐網所在的搜狐公司推上被告席,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這起訴搜狐公司鎖定隱藏博客文章構成服務合同違約一案。他請求法院判令搜狐網為作者恢復已被鎖定的九篇文章,並將文章顯示在博客頁面上,連帶承擔訴訟費。
今年六、七、八月間,北京律師劉曉原發表在搜狐網博客中的《陳良宇「一邊腐敗,一邊高昇」,應問責誰?》、《李志平「故意殺人」案24年得不到平反的情況反映》、《從貪官被注射執行死刑,看死刑執行的不「平等」》、《如果邀請函不是偽造的,副檢察長會因公款旅遊「下台」嗎?》、《「紙餡包子」新聞炮製者,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嗎?》、《貪官玩弄女色,就等於玩火自焚嗎?》、《這是鄭筱萸寫的臨終「悔恨」書嗎?》、《鄭筱萸上訴後,能逃「生死劫」嗎?》、《法治中國記者採訪李志平冤案》等九篇文章,全部被被告搜狐網鎖定,不讓顯示在博客頁面上。
搜狐網提出的理由是:「因為某些原因,不適合公開發佈」,但卻沒有說明甚麼是具體的「某些原因」。7月31日,劉曉原還特意寫了一篇《能否不隱藏我的博文》對此表示不滿。他認為其博文內容不反動,也不黃色,為何要鎖定和隱藏呢?這些文章中到底有哪些內容觸動了管理部門的那根神經?
作為一名律師,劉曉原先生經常為他人代理案件,自己做原告打官司維權這是第一次。同時,狀告網絡公司隱藏博客文章合同違約案,他也是國內第一人。他希望通過拿起法律武器進行較量,來維護寫作者神聖的自由寫作的合法權益。
——轉載自《六四天網》(//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