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監所人員受賄 包庇周正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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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2日訊】8月10日,四名上海監所工作人員以受賄罪被一審判處徒刑,法院指陳該四名被告在原上海書記陳良宇包庇的商人周正毅的服刑期間,違規包庇周正毅。

據南方日報報導,在周正毅2003年至2005年被羈押及服刑期間,上列監所人員違規給予其照顧、為其傳遞信件、虛報考核材料等,並為此收受錢財。其中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長黃健單獨和夥同其妻吳偉平收受錢財40餘萬元;提籃橋監獄五監區原教導員傅克琥收受奇瑞轎車一輛,價值7.7萬餘元;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原獄政管理一處處長、刑務部部長王爭鳴收受錢財4.1萬餘元;提籃橋監獄原教導員俞金寶得以介紹其妻承接周正毅親屬住宅裝潢工程牟利。

2003年9月,上海農凱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周正毅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次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周正毅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三年。折抵判刑前羈押時間,周正毅於2006年5月刑滿釋放。在周正毅被羈押及服刑期間,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長黃健等監所管理人員,利用各自職務便利,違規給予周正毅照顧、為其傳遞信件、虛報考核材料等,併為此收受錢財。

黃健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黃健之妻吳偉平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傅克琥被判有期徒刑2年;王爭鳴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俞金寶被判有期徒刑2年。傅克琥、王爭鳴被認定為自首。

2007年1月21日,周正毅在出獄後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因涉嫌行賄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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