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竹:奧出一個新中國

劉曉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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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日訊】中國舉辦奧運是一件好事。但是,最近一段時間,從黑龍江到上海,從山東到廣東,我們陸續聽到老百姓發出“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呼聲。在我看來,這是呼救的聲音,有如被群狼圍困住的一群小動物,為了活命不得不如此。事實上,他們沒有選擇的餘地。反觀胡錦濤,他是可以選擇的,既可以奧運人權都要,也可以兩者挑一。令人遺憾的是,胡錦濤顯然做出了錯誤的選擇,只要奧運不要人權。如此一來,老百姓沒有別的辦法,只好針鋒相對,杯葛奧運,以求生存。

我記得幾年前,中共政要常對外國人說“人權首先是生存權”,今天,老百姓終於明白了,生存權就是人權,因為,沒有人權保障就沒有生存保障:一黨專制+貪污腐敗+沒有人權=死路一條。難道不是嗎?官權獨大,統攬一切,奧運這樣好的機會,貪官污吏豈可輕易放過而不大撈一把呢?官商勾結,假借奧運之名,達到侵吞民產之實。如此一來,迎奧先是全國希望的一股風,然後是官員盤剝的一股風,最後是百姓憤怒的一股風。三風之下,奧運就不是那麼單純了。

不錯,奧運原本是體育。如果中國政府能做到體育就是體育,奧運就是奧運,其實是一件好事,起碼老百姓不會被迫拆遷,因為奧運而被宰割。但是,有了一黨專制的濫體制,好事變成壞事,點金成石。中國的國情是:奧運與政治糾纏不清,與體制的弊端糾纏不清,剪不斷、理還亂。因之,奧運必須與人權掛鈎,這樣才能把壞事再變成好事,以奧運促進步,點石成金也。也就是說,政府用奧運來行善,老百姓歡迎,用它來作惡,老百姓就要杯葛,如果逼得人走投無路,老百姓就只好說:我們要人權不要奧運。

正因為奧運已經與官權掛鈎了,與貪官污吏掛鈎了,所以,凡因奧運而喪失權益的,就應該通過杯葛奧運來獲得補償,同樣,在奧運前後遭到侵權的,都應該通過杯葛奧運來爭取人權。前不久,許多北京居民因奧運強制拆遷而流落街頭,受害者高舉“聲討喝血奧運”的標語,我認為這個說法非常得體,恰到好處,完全正確。胡錦濤高唱奧運“和諧”,貪官污吏們聽得心花怒放,因為他們可以奧運“喝血”。魯迅講過人血饅頭的故事,今天北京發生著人血奧運的故事。同樣的人血,同樣的巡警,同樣的圍觀者。場面雖然大了,但性質沒變。這樣的悲劇什麼時候能夠結束呢?魯迅好像說,當圍觀者停止圍觀,變成參與者的時候。

中國需要奧運,奧運需要民運。奧運與民運相結合,叫做奧運裏面出民運。說起來,老百姓的民主運動不是主動發生的,而是被動發生的,亦即被動于胡錦濤的愚蠢,被動于貪官污吏的壓迫,被動於奧運的侵權。民主運動說到底是人權運動,如果能按照牛頓第一定律而發展,當然很好,但是,退而求其次,如果按照牛頓的第二定律而發展壯大,即作為一種被動的反作用力,我認為也很不錯。2008年,老百姓應該發動全國性的“反貪官、爭人權、慶奧運”的大遊行。你批准也好,不批准也罷,反正老百姓是要上街的,以牛頓第二定律為依據,不也很“科學發展觀”嗎?以求生為動力,不也很“先進”嗎?

當年鄧小平搞穩定壓倒一起,或許有幾分道理,今天胡錦濤搞一黨專制壓倒一起,貪官污吏壓倒一切,豈有此理。有鑒於此,老百姓僅僅有經濟訴求是不夠的,還要有政治訴求,僅僅講奧運權益是不夠的,還要講奧運政治。我想,轉經濟為政治,轉奧運為民運,這個方向應該大致不錯。如此一來,2008年的奧運就是兩個奧運:一個是人民求進步的奧運,一個是貪官作惡的奧運,我們要用前一個奧運,戰勝後一個奧運。這正是奧運的真精神:捍衛自由,追求優秀。奧運就是揚眉吐氣:老百姓揚自己的眉,吐自己的氣,說自己想說的話。那時,我們就可以說:狀哉,奧運聖火,中華精神!奧運,奧出一個新中國。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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